輕易論斷他人,無論是真心還是假意,很多時候都化成了傷害對方的利劍。
別人無車無房,你說因為他窮;
別人作息規律,生活簡單,你說人家單調乏味,毫無情趣。
知人識人,已經很難。然而更難的是,在知人之後管住自己的嘴,不對他人的生活妄加評論,橫加干涉。
很多事情,壞就壞在多嘴多舌。
《詩經》裡面講:「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父母不免要干涉晚輩的生活,這已經夠讓人頭疼了。但更讓人頭疼的是陌生人的多嘴多舌。
阮玲玉之死已經夠人哀痛莫名。隨便評價他人帶來的風氣到今日都沒止息。
舒淇和黎明的愛情就受過這樣的折磨。本來兩人拍拖拍得好好的,但舒淇拍過色情片,冬粉們紛紛指責她配不上純如白紙的黎明,連黎爸爸都跳出來說:「這樣的兒媳我們不能要。」
法庭的判決有根有據,即使懲罰也有具體的做法,懲罰完了也就完了。但好論人是非的人,總將人置於虛構的道德法庭之上,這種折磨無日無之,曠日持久,是最煎熬的折磨。
你沒經歷過他的生活,憑什麼妄斷他人。
得知了對方的一點信息,無論認不認識,總要以自己的背景出發以己度人,這對於我們似乎是很自然的事。
魯迅在《論人言可畏》裡挑明:
有的想:「我雖然沒有阮玲玉那麼漂亮,卻比她正經」;有的想:「我雖然不及阮玲玉的有本領,卻比她出身高」;
連自殺了之後,也還可以給人想:「我雖然沒有阮玲玉的技藝,卻比她有勇氣,因為我沒有自殺」。
化幾個銅元就發見了自己的優勝,那當然是很上算的。
說到底,這是一種無聊的虛榮心在作祟:看著別人不如意,自己就當是過得很如意了。
但我們都不可能深入到別人的心裡,窺探他到底為什麼活成這樣。而我們得出的評價,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對當事人,其實都無多大益處。
因為懂得,所以慈悲。
青年作家蔣方舟描述過自己的一段經歷:
某屆魯迅文學獎得主引發了爭議,有記者打電話問她對此的看法。蔣方舟說沒讀過對方的詩歌,於是記者馬上給她念了一首,接著再問她的意見。蔣方舟無奈地說:
「僅憑一首詩,我不知道該怎麼看。」
時代喧囂,充滿浮華,我們連保持沉默都顯得艱難。
《論語》裡有句話:「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在他人的身上,我們看到的是自己。生活如此艱難,有些事情不需要拆穿。
不拆穿,免得對方尷尬,免得自己顯得咄咄逼人。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不能與人為善之人,最終必為他人所疏遠。
在人世間,最貼心的一句話永遠是:我懂你。對待他人,無論是所愛的人還是萍水相逢的人,我們需要的只是「同情的理解」,只是沉默,只是等待時間為我們展露真相。
魯迅先生之所以經常解剖社會、臧否人物,他解剖的其實是自己,「沒有一句罵人的話不能套用在他自己身上」。如果沒有這般犀利的勇氣解剖自己,我們隨便說出的評論只能傷人而不利己,最後剩下惡毒之名。
因此,知人但不隨便評論人,既保護了他人,其實最後也保護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