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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書作文800字

我的第一本書作文800字(一)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記憶的深處,曾流傳著一句歌謠,「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

在外公的抽屜里,有一本書皮已經花黃,但卻保養得很好的書,那是王羲之筆跡的小楷《樂毅論》。年幼的我不知這是外公的寶貝,拿起來用放大鏡逐個字逐筆認真的研究起來。別人要是看見這些文字,肯定會看也不看就丟到別處去了,但我不同,我就喜歡在文字堆里亂轉。我坐在書桌前拿起外公桌前那支最珍貴的毛筆在廢紙上也有模有樣的寫起來。其實,那也只不過是照圖畫葫蘆罷了,可那時,看到紙上像模像樣的書法字,我樂呵呵的笑個不停。我會寫字了,我會寫字了,哈哈!外公出現在門口,我都不知道,只見外公走過來捉起我的小手同時握緊了毛筆,剛健而有力地在紙上寫起了字,不到5分鐘,一個剛健而樸素的字誕生了,面對外公這不可挑剔的毛筆字,再看看自己的毛筆字,我忽然間自卑起來,我的字要筆鋒沒筆鋒,要特色沒特色,就根本不是個字。

我本以為外公會責罵我動了他的寶貝,可外公卻問我是否喜歡書法,年幼的我點了點頭。從那以後,外公就教我練習書法,還時不時跟我講幾句《樂毅論》的解說。外公告訴我《樂毅論》是出自東晉著名書法家,王羲之之手,他被稱為「書聖」。這本只是他小楷中的一部分,他還著有《聖教序》、《行書》等,其中《蘭亭集序》最著名,被稱為「天下第一行書」。外公說他沒有得到此書是一個遺憾。外公是個文人,可兒女們都沒有遺傳到他,只對理科感興趣,致使他老人家無法把《樂毅論》傳下來。經過外公的教導我的書法不再是照圖畫葫蘆了,而是真的像書法字了。在我臨走時的前一天晚上,外公把我叫到書房,拿出《樂毅論》,語重心長地對我說:「婷,外公看得出來你的書法以後一定有所造詣,這本書就留給你吧,它對外公也沒什麼用了。明天你就要去佛山了,你自己慢慢研究吧!」我的眼睛裡閃著淚光,卻始終沒有流下來。外公把《樂毅論》交到我手中後離開了房間。外公走後,我想了許多,晚上我在書房睡著了,第二天我還是把它放回了原來的位置,我始終還是沒有把它帶走,沒能完成外公的心愿。

我的第一本書,不像別人的《安徒生童話》、《格林童話》或者是《一千零一夜》,而是一本沒有圖畫、沒有拼音的《樂毅論》,雖然沒有在身邊,但起碼我曾經擁有過它,它永遠是我的第一本書。

我的第一本書作文800字(二)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薦一本好看的書——《湯姆叔叔的小屋》。這本書的封面是湯姆叔叔的自畫像,他的眼神中充滿了對上帝和自由的渴望,使我急切地想讀這本書。而書的後面便是幾行字,那幾行字是對湯姆叔叔一生的評價。

這本書的作者是斯陀夫人,她親眼目睹黑人奴隸的遭遇,對他們充滿了同情,從而創作了這部小說。小說主要寫了湯姆叔叔是一個黑奴,他善良能幹,虔誠地信奉宗教,相信上帝掌握著人們的言行,主宰著人們的命運。他命運多舛,渴望自由。他曾有幾次獲得自由的機會,但都因為不願意連累其他黑奴而放棄了,他要與黑奴們同甘共苦,最後因不願意揭露兩名女奴的行蹤,掩護她們逃離而被兇殘的奴隸主毆打致死……

小說透溢出「真」與「美」的魅力,它是一部影響了美國歷史的書,林肯總統曾經說:「這是一部導致一場偉大戰爭的書。」故事最後的結局是美好的,也是不幸的。湯姆叔叔他不怕困難,嚮往自由,最後為自由而獻身。在這本書中,我還認識了善良可愛的伊娃,樂觀、漫不經心的奧古斯丁,溫柔、漂亮的凱茜。現在人與人之間已經平等了,美國徹底廢除了殘暴的奴隸制。即使是這樣,我們也不能忘了曾經為了自由而奮鬥的人們。

這本書告訴我們善良、寬容是人性的根本,人與人之間應該是平等的,自由的。文中的湯姆叔叔雖然還是成了奴隸制的犧牲品,但是他為自由而奮鬥的精神會一直激勵人們為人類世界的禾口 諧 發展而奮勇前進,從這個意義上說,湯姆叔叔已經勝利了!

聽了我的介紹,你難道還會不喜歡《湯姆叔叔的小屋》這本書嗎?那就趕快拿來讀讀吧!

我的第一本書作文800字(三)

現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許多已忘懷,但卻有一個難忘的經歷永遠地刻在了我的記憶中。小時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學知識也非常的慢。尤其是還有一個極大的缺點——軟弱怕事。

還記得那時在六歲的時候。那時的我,膽小怕事,總是受鄰里小孩的欺負。媽媽總嘆道:「你怎麼這樣膽小?」我總低頭不語,默默地留下像斷了線的珠子一樣的眼淚。小小的我雖不懂什麼叫軟弱,但我也有些許明白,受到別的小孩欺負大概就是軟弱。

直到那件事的發生,()徹底改變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個溫暖的下午時光,陽光普照大地,空氣清新、美好。我手裡拿著媽媽給我買的娃哈哈(那是小時候我最愛喝的飲料),靜靜地站在家門口等著媽媽出來。這時,一個平常總欺負我的女孩來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見了我手裡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覺到她的注意。我像捧著數億寶藏般地緊緊地將娃哈哈摟住。她開始對我連哄帶騙,試圖將我的娃哈哈搶走。但這卻對我沒有起到絲毫的作用。她大怒,將憤怒的手指在我的臉上直線掠過,一陣火辣的疼痛感充斥著我的臉龐。她竟撓破了我的臉!並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的速度搶走了我心愛的娃哈哈。消失在這無盡溫暖的陽光里。但此時,這溫暖的陽光卻顯得多麼的嘲諷!就在此時,媽媽出來了,她一眼便看見離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與瀑布賽跑般地速度流淌著我的血液,一切似乎都靜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血的聲音。媽媽發瘋般地抱起我飛快的跑到了醫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點變的失去功能了吧!聽到醫生那句「幸好沒有傷及到眼睛」的話語。媽媽的心終於放了下來。但我的臉上卻殘留下了那一塊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裡一陣波濤洶湧似的起伏。那時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許愛美的心理。每看見臉上那塊醒目的疤痕,心裡就無比的悔恨。這件事過後,鄰里的小孩子們似乎也對我收斂了很多,我慢慢學會如何勇敢,不做軟弱的人。也在心裡暗暗發誓「我要為自己負責」。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負。

現在的我,已十四歲。臉上的傷疤已經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鏡遮蓋住,但不管怎樣將它掩蓋,都不可能掩蓋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塊傷疤。

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書。讓我永生難忘的第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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