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比特人讀後感600字(一)
「越過冰冷而又霧蒙蒙的大山,在那深深地下洞穴已有千年,我們必須要趕在天亮前出發,尋找那黃金顏色淺淺。」
……
在山腰的洞府住著一個霍比特人:比爾博。巴金斯。他每天過著千篇一律的生活,直到巫師甘道夫與一群矮人不請自來,徹底改變了他的命運。他就像上述的歌曲一樣,越山嶺,與食人妖、半獸人激戰,在黑暗中巧獲魔戒,被阿佐格逼在懸崖青松上大氣都不敢喘一聲……然而,一切都才剛剛開始,因為巨龍,甦醒了。
我十分欣賞霍比特人過人的膽識。他不要刀不弄斧,只玩過彈弓。但他面對可能會被粉身碎骨的危險,毫不猶豫地踏上了征途。面對殺人不眨眼的食人妖,是他第一個打頭陣,要知道,那時候倘若不小心就會被那些醜陋的大傢伙抹上孜然粉,做成焦黑的烤串啊!在洞府中的下午茶時間,他卻佇立在懸崖邊上,差點被石頭巨人敲下來當球滾。但他退卻了嗎?沒有!
霍比特人對朋友也特別忠誠,在懸崖邊上時,矮人們的首領索林與巨大的蒼白半獸人單挑,不出幾回合,索林就已跪倒在地,鮮血直流。阿佐格「哼」了一聲,輕蔑地擺了擺手,他手下的一員大將持刀過來,剛舉起準備一下讓索林人頭落地,霍比特人突然飛身過來,一刀刺入它的胸膛!幾天前,索林還說當初不應該帶他來,他是個廢物。這次,霍比特人也沒有猶豫。
霍比特人舒適的洞府里有柔軟的小床,還有美味的食物和青山綠水作伴,我想這些條件肯定比在外探險,風餐露宿要好千萬倍,但他選擇了後者。因為當他打開門後,展現在眼前的是大千世界,而不是他那所謂舒適的地底!
家園已在身後,世界盡在眼前。
霍比特人讀後感600字(二)
剛看了霍比特人,指環王是以前看過的。果然是兒童讀物。沒有「指環王」那種古典式的拗口--雖然指環王的文字也淺顯。覺得比指環王好看。
電影擴充了很多情節,整體風格也沉鬱起來,沒有原著的輕鬆快樂。索林變得高貴憂鬱了。Bilbo比Frodo討人喜歡,那些想家怕苦的小心理很親切可愛。原著中,Bilbo因為脾氣好,不好意思違拗甘道夫,所以是被甘道夫給從家裡轟出去,才開始了冒險旅程的。在山林里遇到Troll 那一段,也並不是Bilbo拖延時間,使得Troll化成了石頭,而是靠著甘道夫學Troll的聲音說話,引起他們幾個互相打架,這才等到天亮。原著的安排更有趣些。
魔戒在這裡還只是一隻有隱身能力的普通魔法戒指,沒有那種陰暗不詳的感覺了。
到了索林因為對財寶起了貪心,決意要和人類與精靈開戰,童話故事忽然黑暗起來。Bilbo很不明智地獻出Arkenstrone想要解決問題,結果越攪合越亂,還和索林決裂了。幸虧Goblin及時出場,才算挽救了童話的美好。大家團結一心,打跑了壞人,恢復了秩序。按理,童話故事中的好人都是不死的,但是索林死了,讓我難過了一下。不過其它都是好結局,完全符合預期。
本書中,獨特的中土世界還沒有形成,各個種族,除了Hobbit是首創之外,都保留著傳統傳說中的風貌。矮人是矮胖的,留著大鬍子,精靈是愛捉弄人的,快樂的;妖怪主要就是Goblin,Wizard還是有點魔法的,不來充當人生導師。
霍比特人讀後感600字(三)
這個故事講得是一個叫比爾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霍比特人是一個特殊的種族,比人類矮小,但是敏捷靈動)和其他小矮人出去冒險,還有術士剛爾多夫,結果比爾博跟他們走散了,陰陽差錯的得到了讓佩戴者隱身的魔戒,之後他們一路冒險,穿越了危險的黑森林,見到了小精靈和熊人,(熊人,就是指平時是人,卻能變成巨熊的人),把一隻惡龍打敗並且分了龍盤踞的寶物,最後聯合長湖人(長湖,地名)和小精靈一起大戰,擊敗了邪惡的妖精和狼。
我覺得我最喜歡比爾博得到魔戒的那一段,其中有個叫古魯姆的,是一個用不好的手段得到魔戒的,他道德敗壞,總是把妖精從背後掐死然後生吃,但是比爾博巧妙地讓自己脫險,還得到了魔戒。他和古魯姆互相猜謎,如果古魯姆猜錯或猜不出那比爾博就會幸免於難,但如果比爾博猜錯了,那古魯姆就會吃掉他,比爾博看得出了古魯姆絕對不會守約,但是他借著自己的機智包括極好的運氣(那枚魔戒不明不白地被戴在手指上),逃出來了。
我想這本書告訴我們要團結,沒有團結,比爾博他們就沒辦法走出黑森林,更何況將圍攻的狼群驅趕,可能這本書有時候不好讀進去,但是一旦讀進去了,你就會發現,這本書配上名著這個詞真的當之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