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人生首頁讀後感

讀後感範文500字

他是一個未進學的讀書人。

他是一個多餘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個被黑暗勢力所壓倒的一個人,被勢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樣同屬壓迫階層的成員也嘲笑他。掌柜的通過笑話他來招攬顧客,連十一、二歲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個讀過書的小偷,好喝懶做,「品行卻比別人都好」,不拖欠錢,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會給孩子們吃茴香豆。他就是這樣一個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沒有人願意施捨給他一絲同情,給他一毫關心,給予他一點溫暖。即使是最後被打斷了腿後,仍舊被諸多看客笑話,成為笑柄,這就是當時中國人的冷漠、無情。

他極愛喝酒,就算最後只剩下那四文錢,他也沒有用來買飯、買藥,還是在明知會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況下,用那手「走來」喝了一碗酒。那時的他已經慘不忍睹了:「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了;穿著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著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這段外貌描寫越發襯托出孔乙己的可憐,而他在熟悉的酒店裡卻也沒有得到解一絲溫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對這樣的孔乙己仍然會笑著說:「你還欠十九個錢呢!」仍然會窮追猛打:「要是不偷,怎麼會打斷腿?」人們的冷漠,至此,到了極致。

難怪魯迅先生當時要選擇棄醫從文。如果中國人的思想不覺悟,即使治好了他們的病,也只是做毫無意義的示眾材料和看客。當時中國最需要的是改變人們的精神面貌。他終於下定決心,棄醫從文,用筆寫文喚醒中國老百姓。

讀後感範文500字(二)

今年暑假,我閱讀了《朝花夕拾》,這是魯迅先生的散文集,原名《舊事重提》。

初讀《朝花夕拾》,我感覺它不像一部名著,反而像一位老朋友,多年不見在與你聊家常,也許這才是這本書的獨到之處。

細讀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品味到了從字裡行間流露出來的天真爛漫,眼前也不由自主的出現一幅幅令人嚮往的畫面。魯迅趁大人不注意溜進了百草園,他與昆蟲玩耍,嬉笑,採摘野花野果,真是讓人心嚮往之。

在《朝花夕拾》中,魯迅先生使用了大量對比與諷刺的手法,例如在《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中,魯迅先生使用了許多明亮,快活的文字來描寫「百草園」無憂無慮的生活,再寫到作者不得不告別「百草園」去「三味書屋」學習,反襯出了「三味書屋」學習生活的枯燥與乏味,體現了魯迅對私塾的不滿。

魯迅的作品可以說是獨一無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滿是好詞佳句的華麗,但更能吸引讀者。這應該就是這本書成為名著的原因吧。

童年已經漸行漸遠,留下的只剩瑣碎的記憶,本書是魯迅先生對逝去歲月的回憶,還有無奈的感傷。細細品味《朝花夕拾》,也讓我開始去尋覓童年的時光了。

讀後感範文500字(三)

讀完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的《湯姆叔叔的小屋》,一種聳人聽聞的黑奴制度又讓我大開眼界。

《湯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國女作家斯托夫人寫的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是一部偉大的反奴隸制宣言。它掀起了美國廢奴運動的高潮,對對世界人民反對種族歧視、爭取自由民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部小說主要講了奴隸主希爾比為了還債,決定把忠心耿耿的湯姆和哈里賣掉。艾莉查不是一個俯首帖耳、死心塌地聽人擺布的奴隸,當她碰巧得知要賣掉兒子的訊息後,連夜帶著哈里成功逃離。逆來順受、忠順於主人的湯姆卻是另一種遭遇。他甘願被主人賣給奴隸販子。後又被自己所救女孩的父親聖克萊爾先生收買,當他們父女相繼去世,湯姆最後被殘忍的瑪麗·聖克萊爾賣到一個兇殘的奴隸主列格雷那裡,被狠狠地用皮鞭打死。

我為湯姆的忠厚的品格感動。為他為主人著想的品質而感動,但也為他的呆板感到惋惜。他本可以像卡西太太和埃米琳從列格雷的魔掌中逃出去,可他出於一種對主人的忠誠留下來時,也在與列格雷進行反抗,但並不按照他的意願作出傷天害理的事。我還為喬治·哈里斯他們勇於()抗爭的精神而高興,喬治·哈里斯帶著他的家人們逃了出去,又有了一個可愛漂亮的女兒小伊麗莎,幸福美滿地生活下去。在書裡,我更感受到了令人痛恨奴隸制度的黑暗,它曾使多少人無辜地死去,使黑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受到限制,使黑人失去了自由的權利,痛苦地守著不為自己所用的肉體!現在解除了奴隸制,好多黑人重獲自由後,快樂生活著。

今天生活在美好制度下的我們,應該學習湯姆叔叔忠誠老實、樂於助人的優秀品質。只有這樣,我們的社會才會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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