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下午,我和媽媽去新華書店買書,我一眼就選定了李微漪的作品《讓我陪你重返狼群》這本書。
《讓我陪你重返狼群》這本書寫的是作者去西部草原遊玩,遇見了一條小狼。小狼乞求的眼神讓作者動了惻隱之心,她把小狼帶回了成都,給他取名「格林」,後來怕被家人發現搬到了一間公寓開始與狼共同生活。格林對什麼東西都很好奇,會抓魚掉下池塘,還總是在家咬電線,讓作者哭笑不得。格林非常聰明,它會自己開電視,令我不得不佩服狼驚人的模仿能力。
為了培養格林放生後的生存能力,作者帶著格林來到了它剛出生的地方,那是若爾蓋大草原。作者每天都陪著格林出去訓練捕獵,沒過多久,聰明的格林就學會了捉鼠兔。就這樣,格林慢慢地具備了在野外生存的能力,作者和她的朋友亦風決定把格林放生。他們來到狼山上,向附近的牧民買了一些糧食,每天和格林一起尋找狼群的足跡。在這冰天雪地中,作者挨餓的時候,格林會把自己捕到的獵物分享給他們,讓我不禁淚目。終於有一天,作者和亦風聽到了一聲狼嚎,那狼嚎高昂悠長,那是狼王要接收新成員了,作者呼喚道:「格林,快去快去呀!」格林知道自己要走了,眼裡閃出了淚光。我覺得狼也是通人性的,它知道自己這一走,再也見不到「媽媽」了。儘管作者和亦風有多麼的不捨,但還是沒有剝奪格林的自由,格林跑幾步又回頭看看,最終消失在夜空裡。()
我含著淚讀完這本書,不僅感受到作者和小狼格林之間的「母子情深」,也顛覆了我對狼的印象,其實狼不僅很聰明也很富有人性,我越來越喜歡狼了。我們也要向作者學習,保護生態環境,保護野生動物,共同守護我們的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