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久仰費曼的大名,今天終於讀完了他的自傳《別逗了,費曼先生》,還不錯,但不像想像得那麼好看。費曼多才多藝,會打手鼓、繪畫、開鎖,而且都是專業水準,但是並沒有覺得他特別逗,可能是我這個人比較古板,沒有幽默感吧。
費曼性格率真,是一個比較純粹的人。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對他的束縛不像對一般人那麼大,他居然花了不少篇幅描寫他在酒吧泡妞的經歷,估計別的諾獎得主不會這麼坦率。
有兩件事印象比較深刻:
一是關於學日語。比如對您的花園要尊陳「漂亮的」,我的則要謙卑地說成「破花園」,廟宇的必須是「高貴的」。同樣一件事,不同的對象做,要用不同的說法,即使在嚴謹的科學領域也是這樣,我做的研究一定是「破的」,別人的研究必須是「好的」。這讓讓費曼無法忍受,於是果斷放棄學習日語。這也說明了語言的學習是不需要天賦的,你不必像費曼那麼聰明,只需要努力即可。
另一件是他拒絕了另一所名校的高新聘請。給出的理由居然是:他一直有個夢想,要找個情人,假如有了這麼多錢,他真的會麼做,給她買房子,買衣服,還要哄她開心,煩惱會很多。也許這是真正的理由,也許是開玩笑,但是你能感覺到這的確是一個純粹的人,從心所欲,率性而活,更遵從內心的感覺。
這本書之所以比較出名,和諾貝爾獎得主的名頭有一定的關係,看看還是不錯的。我最主要的體會就是不要把生活搞得那麼嚴肅,開開玩笑、搞搞惡作劇,活躍一下氛圍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