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當國小教師,決不將投到學校里來的兒童認作討厭的小傢伙、惹人心煩的小魔王;無論聰明的、愚蠢的、乾淨的、骯髒的,我都要稱他們為「小朋友」。那不是假意殷勤,僅僅浮在嘴唇邊,油腔滑調地喊一聲;而是出於真誠,真心認他們做朋友,真心要他們做朋友的親切表示。小朋友的成長和進步是我的歡快;小朋友的羸弱和拙鈍是我的憂慮。有了歡快,我將永遠保持它;有了憂慮,我將設法消除它。對朋友的忠誠,本該如此;不然,我就夠不上做他們的朋友,我只好辭職。
我將特別注意養成小朋友的好習慣。我想「教育」這個詞兒,往精深的方面說,一些專家可以寫成巨大的著作,可是就粗淺方面說,「養成好習慣」一句話也就說明了它的含義。無論怎樣好的行為,如果只表演一兩回,而不能終身以之,那是扮戲;無論怎樣有價值的知識,如果只掛在口頭說說,而不能徹底消化,舉一反三,那是語言的遊戲;只有化為習慣,才可以一輩子受用。養成小朋友的好習慣,我將從最細微、最切近的事物入手,決不馬虎了事。譬如門窗的開關,我要教他們輕輕地,「砰」的一聲固然要不得,足以擾動人家的心思的「咿呀」聲也不宜發出,直到他們隨時隨地開關門窗總是輕輕的,才認為一種好習慣養成了。又如菜蔬的種植,我要教他們經心著意地做,根入土要多深,兩本之間的距離要多寬,灌溉該怎樣調節,害蟲該怎樣防治,這些都是由知識化為實踐;直到他們隨時隨地種植植物,總是這樣經心著意,才認為又養成了一種好習慣。這樣的好習慣不僅對於某事物本身是好習慣,更可以推到其他事物方面去。對於開門關窗那樣細微的事,尚且不願意擾動人家的心思,還肯作奸犯科,乾那些擾動社會安寧的事嗎?對於種植蔬菜那樣切近的事,既因工夫到家,收到成效,對於其他切近生活的事,抽象的如自然原理的認識,具體的如社會現象的剖析,還肯節省工夫,貪圖省事,讓它馬虎過去嗎?
我當然要教小朋友識字讀書,可是我不把教識字教讀書認作終極的目的。我要從這方面養成小朋友語言的好習慣。有一派心理學者說,思想是不出聲的語言;所以語言的好習慣也就是思想的好習慣。一個詞兒,不但使他們知道怎麼念,怎麼寫,更要使他們知道它的含義和限度,該怎樣使用它才得當。一個句子,不但使他們知道怎麼說,怎麼講,更要使他們知道它的語氣和情調,該用在什麼場合才合適。一篇故事,不但使他們明白說的什麼,更要藉此發展他們的意識。一首詩歌,不但使他們明白詠的什麼,更要藉此培養他們的情緒。教識字教讀書只是手段,養成他們語言的好習慣,也就是思想的好習慣,才是終極的目的。
我決不教小朋友像和()尚念經一樣,把各科課文齊聲合唱。這樣唱的時候,完全失掉語言之自然,只成為發聲部分的機械運動,與理解和感受很少關係。既然與理解和感受很少關係,那麼隨口唱熟一些文句又有什麼意義?
小朋友頑皮的時候,或者做功課顯得很愚笨的時候,我決不舉起手來在他們的身體上打一下。打了一下,那痛的感覺至多幾分鐘就消失了;就是打重了,使他們身體上起了紅腫,隔一兩天也就沒有痕跡,這似乎沒有多大關係。然而這一下不只是打了他們的身體,同時也打了他們的自尊心;身體上的痛或紅腫,固然不久就會消失,而自尊心所受的損傷,卻是永遠不會磨滅的。我有什麼權利損傷他們的自尊心呢?並且,當我打他們的時候,我的面目一定顯得很難看,我的舉動一定顯得很粗暴,如果有一面鏡子在前面,也許自己看了也會覺得可厭。我是一個好好的人,又怎麼能對他們有這種可厭的表現呢?一有這種可厭的表現,以前的努力不是白費了嗎?以後的努力不是不產生效果了嗎?這樣想的時候,我的手再也舉不起來了。他們的頑皮和愚笨,總有一個或多個的原由,我根據我的經驗,觀察剖析找出原由,加以對症的治療,那還會有一個頑皮、愚笨的小朋友在我周圍嗎?這樣想的時候,我即使感情衝動到怒不可遏的程度,也能立刻轉到心平氣和,再不想用打一下的手段來出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