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我的良好品質得益於父母的嚴格管教,他們從小對我循循善誘,教育我做一個勤勞務實的人,做一個淳樸善良的人。
上學第一天,母親告訴我,要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我牢牢記住了這幾個字,同桌沒帶橡皮擦,我主動遞過去;臨桌的鉛筆斷了,我將新鉛筆慷慨地借給了他。三年級,我戴上了鮮艷的紅領巾,每天上學放學路上,看見提東西的老人家,我都要跑過去幫他們提東西,每每聽見他們稱讚我是小雷鋒時,我感覺心裡美滋滋的,像吃了蜂蜜一樣甜。中學時,班上組織送溫暖活動,活動結束後,我和孤寡老人王奶奶成了好朋友,每逢節假日都去看望她,力所能及地幫她做些家務活,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兩年多,直到我畢業升入外地學校。大學時,我擔任校文學社社長,一名叫張艷的社員得了重病,我撰寫倡議書發動全校師生捐款,使她的病得到治療,要知道,在並不富裕的校園時代,老師們大多捐款三五十元,我卻將自己的三百元稿費全部捐獻,那可是我一月的生活費……
參加工作後,有了工資獎金,助人更成了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曾與文友幫助貧困地區的幾名兒童走進了學校,也積極參與各種愛心活動,用手中的筆發出一點微薄的聲音……我不信奉教派,但我欣賞《聖經》裡的文字,它告訴世人學會愛,學會用一顆感恩的心面對眾生,而愛人與被愛都是一件無比幸福的事情。
與朋友逛街時,路()遇乞丐,我總會遞上一兩元零鈔,朋友常笑我心太善,並說如今許多乞丐都是騙子。我笑著反駁朋友的話:「一兩元錢對我們沒什麼損失,但倘若人家真需要錢豈不是做了件好事?」
助人其實很簡單,不過舉手之勞,卻能收穫一份心靈的快樂。每次將關愛送出,我都感覺內心無比豐盈,這種精神上的愉悅無可比擬,如同夏日裡的一泓泉水,清澈見底,沁人心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