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邀請參加一個地產活動,心裡不想去,就說時間對不上。以為沒事了,過幾天,人家又來找,說我們改了時間,這下沒問題了吧。他才說,真沒空,謝謝你的邀請,人家就不高興了,說我們為你都改時間了呢。
對方到底是不是為他改的時間,有待考證,但他拒絕別人不乾脆,給人留下了把柄。
這位朋友,有點像幾年前的我。那時候年輕,總覺得自己情商很高,不需要把拒絕做得太難看。用的套路經常是先答應別人,然後臨時有事,編出各種理由,表示確實想去但去不成。
終於有一次,惹怒了一個朋友,說你去就去,不去就不去,總是這麼猶豫不決,真的很討厭。
我心裡一驚,猶豫不決?我一開始就沒想去啊。
後來我觀察了很多人,發現所謂高情商的拒絕,無論編出多少理由,拉出多少墊背的,給別人的印象就是不靠譜、易生變。
拒絕這件事,最高情商的表現就是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千萬別裝。
不敢幹脆地拒絕別人,表面是為別人著想,不想讓人家難堪,其實是太把自己當回事,覺得你拒絕了,人家的心就碎了。
其實任何一個人提出要求,都做好了被拒絕的心理準備,甚至他可能比你更認可拒絕這一選項。千萬別覺得對方是抱很大希望,非你不可,才會開口。
地產界流傳一個這樣的故事。一個老闆賣了一塊地給別人,已經付了訂金,大家一起吃飯的時候,買家表情嚴峻,左不舒服右不舒服,但就是不說為什麼不舒服。
這位老闆善解人意地說,我們吃完這頓飯,如果你還是不舒服,我就把錢一分不少退給你。吃完飯,他問那人舒服了嗎,那人說還是不太舒服,他就退了錢。
不是每個人都有這個買家的好運,現實中很多人,如果你拒絕得不乾脆,他們會慢慢說服你,讓你去做你並不想做的事。而當你真去做了,對方也並不感激你,相反會拿你的態度說事兒。
拒絕是不需要解釋的,解釋得越多,越容易給別人造成錯覺:你是故意拒絕我,或者你故意抬高身價,想讓我不斷求你。
有人要你幫忙,你不說自己幫不了,而是說今天比較忙,到了第二天,別人又提出來,你說明天再說,第三天,人家要請你吃飯了,到第四天,你說我真幫不了,那人一定會勃然大怒,你幫不了早說啊,浪費表情。
拒絕別人不乾脆,還有一個原因是我們害怕給朋友留下薄情寡義的印象。其實,世界上絕大多數人之間的交往,根本上升不到情義的高度,而是在規則之中運行,規則是檢驗靠譜的唯一真理。能做就全力以赴地開心去做,不能做就第一時間通知對方,是成本最小的人際交往規則。
別人選擇了你,而你乾脆地拒絕,是把選擇權交還給對方。
我當作者的時候,最討厭一種編輯,就是你把稿子給他,他說很好,你再問,又說交給主編了,問到第十八遍,他說我喜歡但主編不喜歡。這中間差不多耽誤了半個月。
後來我當編輯,不能用的稿子看完立刻告訴作者「不適合我們,你趕緊給別人」。同事覺得我種耿直多得罪人啊,人家作者寫稿不容易,你十分鐘看完就說不行,太傷人。
然而,我這樣做不僅沒有得罪作者,反倒讓他們對我產生了信任,覺得我看稿子專業、準確,特別了解自己雜誌的定位與主編的想法。
拒絕是不需要理由的,不想做、不合適就是最好的理由。理由說得再好聽,也是拒絕。
拒絕並不難看,不敢拒絕的姿態才比較難看。你不想付出還想當好人,世上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所以,對於拒絕這件讓你為難的事,我只有三個建議:
1)第一時間說不。
2)理由越簡短越好。多一點真誠,少一點套路,只要對得起自己的心,不必考慮對方的接受能力,大家都是成年人,誰還為誰負責?
3)告訴對方,下次有能力,機會合適的時候,再幫忙。
拒絕別人,是我們這輩子繞不過去的坎。既然爬也要爬過去,請你用優雅的姿態翻過去。
乾脆地拒絕別人,是尊重雙方的時間成本。那些因為被拒絕,就跟你絕交的人,是你早晚要失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