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傳銷組織和傳銷人員利用大學生急於找工作的心理,在網上以高薪招聘為名引誘畢業生上當,一些求職者因不了解情況而受騙。「只要你加入我們的團隊,3個月後就拿到月薪3000元左右,隨著你業績的增加,你的工資將逐月增加。」兩位上當的學生稱:他們與這家公司洽談時,公司不看畢業證書,只填一張表格,隨後便通知他們說被錄用了,並準備帶他們去廣西、雲南等地。在去廣西的途中,他們意識到是傳銷後,便在南下途中下車,逃了出來。目前,傳銷騙術主要有以下幾種新的形式,值得大學生求職者注意和警惕:一是「跨省招聘」.一些傳銷組織和傳銷人員知道,網上詐欺在當地很難實施,因為當地人都熟悉情況,編造的謊言很容易被戳穿,而外省的求職者往往不了解當地情況,容易得逞。二是「高薪引誘」.在網上發布虛假招聘信息時,提供所謂的好職位和高薪,引誘大學生求職者上當。三是「共同創業」.一些傳銷人員為了引誘大學生求職者上當受騙,在網上發布虛假信息時,向大學生伸出「橄欖枝」,表達共同創業的願望,一些大學生求職者信以為真,結果受騙上當。四是「網上戀人」.一些傳銷人員以在網上尋找戀人為名,誘騙大學生,一旦上當,便以各種理由拉其入伙。
北京青年政治學院的畢業生小薛同學向記者述說了自己求職受騙的經歷。一天,小薛接到太平人壽保險公司的電話,被告知她已被該公司錄取為「儲備經理人」.小薛在興奮之餘不免納悶,自己從未向該公司投送簡歷過呀?他們怎麼會知道自己的電話?但小薛還是興沖沖地來到該公司,可去過方知,原來是該公司從某招聘網站上的公開資料里「選」中了自己。而所謂的預先被錄取的職位「儲備經理人」則被換成了「理財專員」.經過一番培訓後,小薛才知道,原來該公司把自己招來就是做保險業務員。有多名大學生有這樣的經歷:廣告上說是招聘「經理」,月薪1800元。當他們交了50元的中介費,辦完手續後,被安排在離中介所不遠處的一家公司工作。結果上班第一天,公司負責人就叫他們「先從基層乾起」,讓他們先在1個月內,每人推銷價值1萬元的保健品。1個月下來,他們6人中,沒有哪一個完成了任務,自然被辭退了,不但連基本工資沒拿到,還出了中介費。後來他們通過明查暗訪,發現這家所謂的公司就是職介所的人開的,專門用來騙人的。
據了解,目前很多公司招聘業務員都是到各招聘網站蒐集應屆畢業生的資料,以高職加以誘惑。對於諸如此類「掛羊頭賣狗肉」的招聘伎倆,畢業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實力,從基礎做起,逐漸展現自己的才華,不要輕信高職誘惑。
以錄取作為誘餌騙取培訓費已屢見不鮮了,但仍有畢業生求職心切,掉入此類陷阱。畢業生小劉同學接到某公司的面試通知,於是高興地到該公司參加面試。一番面試後,該公司並沒有當時就向他收取培訓費,只是說讓他先試用一段時間,然後再考慮是否錄取他。小劉十分高興,想好好表現一下,爭取能留在該公司工作。於是,他起早貪黑地幹了近一個月,結果卻被告知:你幹得不錯,但專業知識不足,公司需要對你進行培訓,請先交300元培訓費。當小劉對此進行質疑時,該公司卻說,不交培訓費可以走人,但此前工作一個月的薪水免談,令小劉氣憤不已。
值得畢業生注意的是,一般正規公司會向求職畢業生說明試用期,即使求職畢業生在試用期沒有通過,也會得到相應報酬。至於培訓費,一般由公司擔負。
畢業生小李收到一個房地產公司的電子郵件,被通知去面試。由於小李並未向該公司投送過簡歷,他怕遭遇「皮包公司」,為安全起見,決定上網先查一下。讓小李驚訝的是,當他用GOOGLE搜尋後發現,該公司居然用同一個電話、地址註冊了4個公司,涉及醫藥、保險、建材等不同領域。該公司提出的給求職畢業生的待遇異常優厚,而招聘信息中對於學歷的要求竟然是中專以上即可。該公司以低學歷招聘求職畢業生,卻提出付相當高的工資,值得懷疑。經其向工商部門了解,該公司已不存在。該公司是以低標準將畢業生招進來為公司幹活,而其承諾的高工資是不會兌現的。
對此,求職畢業生們應該得到一些啟示,如果接到一些自己並不熟知或者並未投放簡歷的公司的面試通知,應該事先向有關部門查詢、核實該公司的真實情況,並上網搜尋一下該公司的網站,確定其規模與用人需求,然後再去進行面試。
委託人才中介公司尋找就業單位不失是一種有效的求職途徑,但應選擇政府主辦的或社會信譽好的大型人才中介機構,一些不知名的人才中介往往設施簡陋,無正規的人員機構,是不夠資源共享質的「黑中介」,當求職者交納數目不菲的中介費後,中介方就會列出種種理由來推辭甚至從而騙取求職者的中介費。
此類招聘會大多名不符實,常常對外宣傳有多少用人單位和崗位,職位層次有多高,等等,實際上多為虛假宣傳。()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只有主管部門組織或批准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畢業生就業市場活動才是合法的。
一般而言,畢業生在收到用人單位的回應後,會主動進行聯繫有些人正是利用畢業生的這一心理,讓畢業生給一些收費很高的信息台回電話,以騙取高額電話費。
在契約中,有些單位設定一些模稜兩可或帶有誘惑性的條件,畢業生在簽訂契約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各項條款,慎重簽約,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很多企業在全國各地有分部,而參加招聘會的往往是總部的人力資源部門。因此,畢業生在應聘時容易產生錯覺,以為工作地點就在總部所在的大城市,用人單位在選聘畢業生時故意不予以說明,結果畢業生上崗後被分到其它地方,對此,畢業生在面談時必須諮詢清楚。
有兩名畢業生遭遇了這樣的求職經歷:他們經一家職介所介紹後,到成都一家化妝品代理公司應聘業務主管,經過初試、複試後,公司負責人稱要試用3個月,叫他們先學會推銷公司代理的化妝品,每人交了150元信譽保證金,但沒有拿到收據。經過實踐,他們發現這些產品根本無法推銷。後來他們在一家大型商場了解到,這套化妝品的銷售價格是70至80元。原來,這家公司採用這種「招聘」辦法,變相地向求職者賣化妝品。
據了解,由於很多用人單位都要求求職者具有工作經驗,這樣將一些應屆大學生擋在了職場之外。剛畢業的大學生在人才市場,常有「矮一截」的感覺。因此,當應屆大學生在廣告上看到「無經驗也可」等字眼時,就會眼前一亮,不加思索地爭著填寫履歷,對招聘公司的背景則一概不問,最後可能吃虧。一名大學生填了表後,對方要求收取100元的保證金,屢次找工作受挫的他,毫不猶豫地交了這筆錢。半個月後,他被宣布走人,要求退還保證金,他卻拿不出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