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讀書筆記300字(一)
這篇充滿對童年回憶的散文,正如讀著發處魯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熱愛自然,嚮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間,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魯迅。趁大人不注意,鑽進百草園。他與昆蟲為伴,又採摘野花野果,然後與玩伴一起捕鳥,但由於性急,總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聽保姆長媽媽講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園中的那條赤練蛇。在三味書屋,雖然有壽先生嚴厲的教誨,卻仍耐不過學生們心中的孩子氣,當他讀書讀得入神時,卻沒發現他的學生正在幹著各式各樣的事,有的正用紙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優質戲,而魯迅正聚精會神地在畫畫……
一切感受都是那麼天真爛漫,令人回味,也許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鳴吧,真不懂自己怎麼會那麼喜愛《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個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讀起來讓人感到親切,充滿激情。
朝花夕拾讀書筆記300字(二)
《朝花夕拾》,正同於它另類的名字一樣,這本膾炙人口的巨作,是魯迅先生在風燭殘年的歲月里寫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時的點點滴滴,心中還是會有當初的味道,想必還別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綻放的鮮花有了晨曦會顯得更加嬌嫩,到了夕陽西下時分去摘取,失去了剛剛盛開時的嬌艷與芳菲,晚霞的照射卻使它平添了一中風韻,那若有若無的清香在風的導送下,讓人浮想聯翩。像是在嘗一道佳肴,細細咀嚼,幼年時童真的味道留在心頭,慢慢漾開。魯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並不乏味。他是鄉下人,卻能和城裡人一樣去讀書。少了鄉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書達理。少了城裡孩子的嬌氣,多了一種大度氣派。他懷念在百草園無憂無慮的日子,與小蟲子們為伍,仿佛這樣的童年才夠味兒。趁大人們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覺的神速,鑽進百草園。油蛉在這裡低唱,蟋蟀也會來伴奏,魯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圓舞曲中度過的。
朝花夕拾讀書筆記300字(三)
無可否認,魯迅的罵功是中國一絕,以致於罵狗、罵貓、寫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頂帶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來了。難怪魯先生愛罵「狗」,這「罵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盡光,好歹比那殺豬的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快活自在。
且不說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沒有狗血淋頭,但這「不好惹」的「高帽」卻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動機褒貶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
連一本薄薄的回憶散文集中都充斥著滿腔憤慨之情,()及見其他那些雜文、小說集的鋒利。諷刺有魅力,當然,在魯迅筆下,那叫藝術。
朝花夕拾讀書筆記300字(四)
初讀這本書,講實話,我也不是很讀得懂。就連那篇《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我也是學得似懂非懂的。我甚至覺得:魯迅的這些文章,看起來簡直就是象在跟你聊天似的,哪算得上什麼名著?
後來多讀了幾遍,我懂得了,不要把這樣的名著當作美文,其實,這本書的文章看似「聊天」也正是魯迅的文字魅力所在。它看上去很樸實,甚至比較口語化,但為什麼卻能夠深深地吸引人呢?就是因為這樣的樸實,讓人感覺很親切,就象他站在你面前跟你訴說著什麼似的,「說」到興奮處,文字又會變得非常熱烈,這就讓人能夠從中品味和感受魯迅的點點滴滴。
朝花夕拾讀書筆記300字(五)
郁達夫是這樣形容魯迅的文字的:「魯迅的文體簡練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鐵殺人,一刀見血,重要之點,抓住之後,只消三言兩語就可以把主題道破。」是的,這個特點在《二十四孝圖》這篇文章中表現得一覽無遺。一開頭,便以「尋咒」從側麵點出中心,接下來便訴說了一段他童年的一段故事。其實,魯迅先生是話中有話啊,他借著說童年看《二十四孝圖》的事情,其實反映了當時社會的黑暗——即對兒童的不重視。兒童都讀不到他們應該讀的書,而人們卻熟視無睹,這難道不該引起我們的反思嗎?然而我又想到了現在,現在的孩子們別說愛讀書,他們連根本不想讀書,不思學習。再看看那時侯的孩子們,他們渴望讀書卻沒有書讀,而現在我們有書讀卻不願讀,這難道不是一個令人悲哀的現象嗎?(讀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