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自《燈下塵》
我走的那天,M給我簡訊,說:「其實我不怕你一走再沒音訊。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所以我十有八九會有你的訊息的。」
與M認識快十年了,她已經能從我一個突如其來的「在嗎」,就能分辨出我是不是心裡有事了。這,大概就是人與人之間說的那個「懂」吧。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人是你的星星——星星是無論白天夜晚都在照耀你的;可只有當你身陷一片黑暗的時候,你才看得見,才想得起星星。
二十歲那年,在熄燈後的寢室走廊盡頭,與大學同學Y討論起「兩個人之間,最重要的是什麼」。是愛嗎?信任?陪伴?心疼?牽掛,還是……而Y說,是「互相懂」。
她這個結論,當時我不太贊同。因為我相信,理解是千萬種誤解的巧合,人與人之間應該不太會有真的「懂」,男女之間,更難吧。
後來我們畢業,各散東西,經歷一些年輕人都該經歷、也都會經歷的事。我漸漸發現,Y說的特別對。懂,是一個人與另一個人之間,最深的情誼。
懂一個人,是真的要花五百頓飯,五百瓶酒,五百個日夜,去一點一點接近的。懂一個人要耗費多少心力,時間,情智,耐性……若不是因愛之深,怎捨得這般耗費。生命無外乎就是心力與時間了,懂一個人是要付出「生命」的。願意去懂一個人,是多麼奢侈的事。
愛不見得懂。但懂,一定經過了愛。愛會消散,陪伴也不見得常在。但懂一個人是恆久的。即使分別,即使再無聯繫,當你想起世上有另一個人懂你,這種踏踏實實的情分,萬分稀有。我一直相信,比愛更恆久的,是情分;比情分更恆久的,是懂。因為懂,是無法忘記的。
諷刺的是,十年過去,當我贊同了這個觀點的時候,突然得知Y結婚的訊息。當時很意外,沒想到這個自由如風的天秤座美人,這個感情信條是「最好的感情是兩個人沒有在一起,也沒有不在一起」的姑娘,竟然這麼早安定了下來。更沒想到,很快她就要做媽媽了。
我們互不聯繫很()久了。一個失眠夜裡,我突然問她:「你現在還覺得,兩個人之間最重要的是互相懂嗎?你覺得他是最懂你的嗎?」
她回:「到了一定年紀,就再提不起興趣去懂另外一個人了。何況,有時候兩個人互相太懂了,就沒意思了。」
我噎在那兒,半天也不知道這話怎麼接,回了個:「倒也是。」
又到了要走的時候了。我和M又吃了踐行飯,還是那麼東拉西扯,說些有的沒的,分別的時候互道保重。我問M,你和你家那位這麼多年了,是什麼讓你們走下去的。她說,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過了這個人,我就再也懶得去那麼深地了解另外一個人了。
歲月教會我們,對生活中那些不如意的十有八九,報喜不報憂。可是,你始終需要有一個人,陪你登上層樓,攤開心中愁,共賞眼前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