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人生首頁讀後感

狗貓鼠讀後感

狗貓鼠讀後感(一)

貓捉老鼠本是天經地義,然而不知是物竟盡擇還是別的什麼原因,貓漸漸地退出了歷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閒事了。

貓是鼠的天敵,貓從小就是吃鼠長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變數,總有向小貓挑釁過的碩鼠,也有被群鼠欺凌過的病貓,但這些和貓吃過的鼠相比,遠可以被忽略。

不過病貓的個案會提高貓的警惕,至少成為被鼠欺負的病貓是貓的一種擔心,這是貓的推理,而貓就是吃鼠的貓;碩鼠的事跡放飛鼠類的夢想,每隻鼠都幻想成為那隻鼠,這是鼠類的邏輯,但鼠就是鼠。

強勢的貓憂慮,弱勢的鼠夢想,而貓和鼠就在這種杞人憂天的緊迫和不切合實際的幻想中進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誇大事實。旁觀者或覺本無可改變,而當事者卻活在自己的邏輯里,總體的趨勢也並不影響個體的奇蹟,所以天真總會被印證。

狗為什麼會喜歡捉那髒兮兮的耗子,我沒有像巴甫洛夫那樣做過實驗,所以並不清楚,但據目前的情況看,一些嬌貴品種例如獅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長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兒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並不怎麼惹人喜愛甚至有些讓人厭惡的劣種狗,黃狗就是其中的多數狗族。黃狗是何許狗也?就是本來是經常吃人類排泄廢渣,但隨著抽水馬桶的發明和禁止隨地大小便的明文規定便被砸了飯碗,因而經常耷拉著腦袋在街頭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說是黃狗取代了貓的地位。

黃狗搶了貓的飯碗,貓兒們自然心有不甘,於是他們便千方百計地去找黃狗的痲煩。若是一隻貓在街頭碰上了一隻黃狗,他便會受了靜電感應一般立即豎起全身的毛髮,翹起尾巴,蹬緊了後腿,準備與黃狗大幹一場,若是黛玉式的靦腆黃狗,自會繞道而行,算是萬事大吉;若是魯達型的粗暴黃狗,他便會湊上前去比試高低,要與那貓自然畏懼,便立馬大吸一口空氣,鼓大肚皮,撐起身子,然後小吼一聲,佯裝猛虎下山,試圖唬住黃狗;那狗卻不作絲毫退讓,硬是要與他乾到底。那貓兒早已被嚇得撒了一灘貓尿,終是沒轍地逃走,並言今天沒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乾一場云云。

貓兒們絕不甘心這樣被狗欺凌,於是他們臥薪嘗膽苦思冥想,想出了不少對付黃狗的手段,遂上門找茬。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見了貓兒,這回可不是一隻,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舊是泰山壓頂而聲色不動,先是露出幾顆犬牙,接著狂吠兩聲,甩動尾巴,白壁無瑕頭便溜,然後是一群貓兒追殺一隻黃狗,再然後是漫天飛舞的狗毛。

由於狗族中能對貓構成威脅的多是黃狗,而黃狗又不善,狗狗相護,所以這場貓狗之戰中,貓兒們占盡了便宜。生活好了,自然心情好,吃飯香,身子也胖。有一次我到一位富同學家做客,額剛一進門,便被嚇得魂飛魄散。我早聽說我那富同學喜歡養小動物,卻不料他如此大膽,竟敢販賣東北虎!我正拔腿要跑,卻聽到他溫順地叫了聲

喵——

接著便在我跟前撒嬌,我這方才明白這竟是一隻貓,幸甚!

貓狗相爭各有所傷,這可樂煞了那些鼠輩。他們再不必東躲西藏,盡可以大搖大擺地在街上逛,若是遇上了黃狗要拿他,他便說:沒用的傢伙,空有一副大體格,連那小貓都對付不了,卻只會來欺凌我們這些弱弱小。

若是碰到了貓他便說:孬種,連飯碗都被人搶了還來逞什麼威風,回家睡覺去吧!

就這樣,貓狗繼續針鋒相對,而鼠輩們則自在地過活。

也許某一天,大街上會發生這樣一件趣事:一隻貓和一隻狗正爭鬥著,旁邊突然竄出一隻小老鼠,那貓和狗便立馬撒腿,向深巷裡鑽了去。

狗,貓,鼠代表了魯許迅生活的那個年代的三個階層,我不知道應讀該用手中這桿筆去抨擊哪個讚頌哪個,心中只有一種同情,發自內心的同情,同情生於那個適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適者的年代的魯迅。記得有個老師說過:魯迅的文章,只適於瀏覽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識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還為時過早,可我已能體會到魯迅對這個日漸渾濁的世道的無奈與悲切,他用他的筆戰鬥著,挽救著奄奄一息的中華民族。可這,只在歷史的輪迴里留下了「無可奈何花落去」的吶喊與彷徨。也許,這就是魯迅,一個高於世俗而又不脫離世俗的革命家。

狗貓鼠讀後感(二)

最近讀了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觸頗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憶,夾雜著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認魯迅先生的罵功真的很一流,以致於他的罵貓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麼暗諷。

魯迅先生的筆從來都被人們比作「匕首」,現在一看,果不其然,連這麼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著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時候也存著一絲嚴肅與謹慎。我不得不說:魯迅先生的文章有些晦澀難懂,以致於《狗、貓、鼠》我讀了兩三遍也沒有搞明白。()魯迅先生的風格真是奇怪,一會兒又讚揚貓、一會兒又仇恨貓。但是實際上他是熱愛動物、熱愛自由的,他在萬生園中看見猴子翻筋斗、母象請安,會破顏一笑,但也會感到不舒服,甚至悲哀,這種多餘的聰明還是沒有的好。

魯迅先生不喜歡貓,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歡貓,是因為貓傷害了他的隱鼠,可是後來知道真相後,他還不喜歡貓,對貓還有種憎惡,可見幼小的時候,埋下的一些東西,習慣是一輩子也揮之不去的。其實,魯迅先生喜歡隱鼠也是由於父親的緣故,他一直記得父親講的故事爸爸墨猴當成隱鼠,隱鼠一些惹人煩的行為,也會讓年幼的魯迅感到有趣,不難看出魯迅天真且對事物充滿了好奇心。童年的魯迅,還沒經歷滄桑與磨練,還顯得活潑可愛。

魯迅先生寫到「其實人禽之辨,本不是這樣嚴」。「他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辨話。」其實人本身也能做到這一點的,只是你魯迅先生說的,一步一步進步後,就開始墮落了,說空話還不知道自己說的違心之論。人類這些小聰明,其實還不如沒有,有了也倒是多事,被造物主視為多餘的聰明。也表達出了魯迅先生對小聰明極其不屑的一面。

至於魯迅先生讀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裡貓和狗結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講情理,我認為我們對那個故事也不必去理會。恰正是那個故事,說明了狗小心眼兒這件事,可是現實生活中狗其實也不是這樣的。

每個人都有童年,只是童年的過法不一樣。魯迅先生的童年自然比我們要坎坷的多,經歷不同,對事物的看法觀點也就不同。實際上其中魯迅先生的觀點一些我並不贊同,多少還夾雜著一些童年的經歷和長大後的世故帶來的偏見。其實這點也並不奇怪。

總之,我認為《狗、貓、鼠》是我讀的最有趣的一篇文章。我讀過很多回憶錄,《朝花夕拾》是其中最與眾不同的一本。夕拾的朝花也一樣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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