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我們年輕的人,大概可以分作兩類。第一種是和我們年齡相差得極多的小輩;我們能夠容忍這種人,並且會喜歡而給予保護;我們可以對他們賣老,我們的年長只增添了我們的尊嚴。還有一種是比我們年輕得不多的後生,這種人只會惹我們的厭恨以至於嫉忌,他們已失掉尊敬長者的觀念,而我們的年齡又不夠引起他們對老弱者的憐憫;我們非但不能賣老,還要趕著他們學少,我們的年長反使我們吃虧。這兩種態度是到處看得見的。譬如一個近三十的女人,對於十八九歲女孩子的相貌,還肯說好,對於二十三四歲的少女們,就批判得不留情面了。所以小孩子總能討大人的喜歡,而大孩子跟小孩子之間就免不了時常衝突。一切人事上的關係,只要涉到年輩資格先後的,全證明了這個分析的正確。
把整個歷史來看,古代相當於人類的小孩子時期。先前是幼稚的,經過幾千百年的長進,慢慢地到了現代。時代愈古,愈在前,它的歷史愈短;時代愈在後,他積的閱歷愈深,年齡愈多。所以我們反是我們祖父的老輩,上古三代反不如現代的悠久古老。這樣,我們的信而好古的態度,便發生了新意義。我們思慕古代不一定是尊敬祖先,也許只是喜歡小孩子,並非為敬老,也許是賣老。沒有老頭子肯承認自己是衰朽頑固的,所以我們也相信現代一切,在價值上、品格上都比了古代進步。
這些感想是偶爾翻看《伊索寓言》引起的。是的,《伊索寓言》大可看得。它至少給予我們三種安慰。第一,這是一本古代的書,讀了可以增進我們對於現代文明的驕傲。第二,它是一本小孩子讀物,看了覺得我們是成人了,已超出那些幼稚的見解。第三呢,這部書差不多都是講禽獸的,從禽獸變到人,你看這中間需要多少進化歷程!我們看到這許多蝙蝠、狐狸等的舉動言論,大有發跡後訪窮朋友、衣錦還故鄉的感覺。但是窮朋友要我們幫助,小孩子該我們教導,所以我們看了《伊索寓言》,也覺得有好多淺薄的見解,非加以糾正不可。
例如蝙蝠的故事:蝙蝠碰見鳥就充作鳥,碰見獸就充作獸。人比蝙蝠就聰明多了。他會把蝙蝠的方法反過來施用:在鳥類里偏要充獸,表示腳踏實地;在獸類里偏要充鳥,表示高超出世,向武人賣弄風雅,向文人裝作英雄;在上流社會裡他是又窮又硬的平民,到了平民中間,他又是屈尊下顧的文化份子:這當然不是蝙蝠,這只是——人。
螞蟻和促織的故事:一到冬天,螞蟻把在冬天的米粒出曬;促織餓得半死,向螞蟻借糧,螞蟻說:「在夏天唱歌作樂的是你,到現在挨餓,活該!」這故事應該還有下文。據柏拉圖《對話篇.菲德洛斯》(Phaedrus)說,促織進化,變成詩人。照此推論,坐看著詩人窮餓、不肯借錢的人,前身無疑是螞蟻了。促織餓死了,本身就做螞蟻的糧食;同樣,生前養不活自己的大作家,到了死後偏有一大批人靠他生活,譬如,寫回憶懷念文字的親戚和朋友,寫研究論文的批評家和學者。
狗和他自己影子的故事:狗銜肉過橋,看見水裡的影子,以為是另一隻狗也銜著肉;因而放棄了嘴裡的肉,跟影子打架,要搶影子銜的肉,結果把嘴裡的肉都丟了。這篇寓言的本意是戒貪得,但是我們現在可以套用到旁的方面。據說每個人需要一面鏡子,可以常常自照,知道自己是個什麽東西。不過,能自知的人根本不用照鏡子,不自知的東西,照了鏡子也沒有用--譬如這隻銜肉的狗,照鏡以後,反害他大叫大鬧,空把自己的影子,當作攻擊狂吠的對象。可見有些東西最好不要對鏡自照。
天文家的故事:天文家仰面看星象,失足掉在井裡,大叫「救命」;他的鄰居聽見了,嘆氣說:「誰叫他只望著高處,不管地下呢!」只向高處看,不顧腳下的結果,有時是下井,有時是下野或下台。不過,下去以後,決不說是不小心掉下去的,只說有意去做下屬的調查和工作。譬如這位天文家就有很好的藉口:坐井觀天。真的,我們就是下去以後,眼睛還是向上看的。
烏鴉的故事:上帝要撿最美麗的鳥作禽類的王,烏鴉把孔雀的長毛披在身上,插在尾巴上,到上帝前面去應選,果然為上帝挑中,其它鳥類大怒,把他插上的毛羽都扯下來,依然現出烏鴉的本相。這就是說:披著長頭髮的,未必就真是藝術家;反過來說,禿頂無發的人,當然未必是學者或思想家,寸草也不生的頭腦,你想還會產生什麽旁的東西?這個寓言也不就此結束,這隻烏鴉借來的羽毛全給人家拔去,現了原形,老羞成怒,提議索性大家把自己天生的毛羽也拔個乾淨,到那時候,大家光著身子,看真正的孔雀、天鵝等跟烏鴉有何分別。這個遮羞的方法至少人類是常用的。
牛跟蛙的故事:母蛙鼓足了氣,問小蛙道:「牛有我這樣大麼?」小蛙答說:「請你不要漲了,當心肚子爆裂!」這母蛙真是笨坯!她不該跟牛比偉大的,她應該跟牛比嬌小。所以我們每一種缺陷都有補償,吝嗇說是經濟,愚蠢說是誠實,卑鄙說是靈活,無才便說是德。因此世界上沒有自認為一無可愛的女人,沒有自認為百不如人的男子。這樣,彼此各得其所,當然不會相安無事。
老婆子和母雞的故事:老婆子養只母雞,每天下一個蛋。老婆子貪心不足,希望它一天下兩個蛋,加倍餵她。從此雞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貪。伊索錯了!他該說,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
狐狸和葡萄的故事:狐狸看見藤上一顆顆已熟的葡萄,用盡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棄,安慰自己說「這葡萄也許還是酸的,不吃也罷!」就是吃到了,他還說:「這葡萄果然是酸的。」假如他是一隻不易滿足的狐狸,這句話他對自己說,因為現實終「不夠理想」。假如他()是一隻很感滿意的狐狸,這句話他對旁人說,因為訴苦經可以免得旁人來分甜頭。
驢子跟狼的故事:驢子見狼,假裝腿上受傷,對狼說:「腳上有刺,請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時舌頭被刺。」狼信以為真,專心尋刺,被驢子踢傷逃去,因此嘆氣說:「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醫生呢!」這當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醫生也是屠夫的一種。
這幾個例可以證明《伊索寓言》是不宜做現代兒童讀物的。盧梭在《愛彌兒》(Emile)卷二里反對小孩子讀寓言,認為有壞心術,舉狐狸騙烏鴉嘴裡的肉一則為例,說小孩子看了,不會跟被騙的烏鴉同情,反會羨慕善騙的狐狸。要是真這樣,不就證明小孩子的居心本來欠好嗎?小孩子該不該讀寓言,全看我們成年人在造成什麽一個世界、什麽一個社會,給小孩子長大了來過活。盧梭認為寓言會把純樸的小孩子教得複雜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我認為寓言要不得,因為它把純樸的小孩子教得愈簡單了,愈幼稚了,以為人事裡是非的分別、善惡的果報,也象在禽獸中間一樣的公平清楚,長大了就處處碰壁上當。緣故是,盧梭是原始主義者(Primitivist),主張復古,而我呢,是相信進步的人--雖然並不象寓言裡所說的蒼蠅,坐在車輪的軸心上,嗡嗡地叫到:「車子的前進,都是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