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人生首頁讀後感

讀湯姆索亞歷險記有感600字

讀湯姆索亞歷險記有感600字(一)

《湯姆索亞歷險記》是美國大文豪馬克·吐溫以美國少年生活為主體寫成的。故事的時代背景,是十九世紀美國密西西比河的聖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湯姆是個天真、活潑而又頑皮的典型美國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乾出了許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湯姆被罰粉刷圍牆,竟施出詭計,不但使別的孩子心甘情願代替他工作,還自動奉上謝禮。後來和夏克逃到荒島去,人們以為他們淹死了,正在教堂為他們舉行喪禮,而他們卻躲在教堂的鐘樓上偷聽。這些頑皮的舉動,雖然不能給我們做模範,但是,他為了正義,毅然地挺身出來作證人,拯救那無辜的罪犯沫夫彼得。並在頑皮之餘,居然和夏克破獲了一樁謀殺案,成為眾人欽佩的小英雄。看來,湯姆也有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

其實孩子的頑皮有時候正好體現了孩子的天真爛漫。這種童真過了孩童時代就很難再尋,能讓我們找到的,就只有一點點偶爾才會想起的甜蜜回憶。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艱苦,回想起來你也會很開心。誰沒有在小時候做過一件半件的傻事?當你越長大,你就會越覺得這些傻事有趣。我說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時隔越久,嘗起來就越香,越純,越讓人回味。

人總是會長大的,除了個兒長高了,身子強壯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長。你對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過人是要越變越好才是。千萬不能像歷險記里的那個心狠手辣的壞蛋卓伊一樣,他壞事做盡,人見人憎。但最後他還是惡有惡報,得到了一個活活餓死在山洞裡的下場。

看完《湯姆索亞歷險記》,我真羨慕湯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經歷。這本書讓人看起來津津有味,甚至廢寢忘食。我想,《湯姆索亞歷險記》在你煩悶的時候或許能讓你一笑解千愁。

讀湯姆索亞歷險記有感600字(二)

雖然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夠喜歡上讀書,但還是沒去實施,由於老師要求我們交讀書報告,我不得不去讀《湯姆索亞歷險記》。

吃過早飯後,我拿起書去了自習室,開始讀了起來。說實話我很想離開自習室,但我又必須要交作業,最後還是留了下來,沒有什麼興趣讀著,也不知道在什麼時候,我被故事情節深深吸引了,因為我發現了湯姆的性格特點就是我喜歡的類型,他喜歡冒險,他不按常理出牌,喜歡違背大人的旨意做事,他聰明,他能夠去和被看做惡棍的人作朋友,他正義,他不拘小節,他大氣……他有太多我喜歡的品質。

讀到他為了自己的女友,自己受到老師的懲罰;為了救彼得,他選擇了隨時都有可能過著被追殺的生活;為了尋寶,去跟蹤殺人犯……這一切都顯示了他的智慧。

他說為了讓別人產生興趣的好辦法就是告訴他機會很難得到,為此他的小夥伴給他刷牆,他卻從中得到很多的好處。()

最深刻的是他和女友在山洞裡迷路,在這過程中他用自己的聰明智慧,以及愛心能夠勝利的生存下來,還發現了寶藏。

在劇情結束的時候,他為了讓他的好朋友過上好的生活,用自己的才智,改變他。

這一切讓我很佩服,這是我讀的完整的第一本小說,給了我很大的啟發,我要像湯姆學習,學習他的品德與智慧,現在的感想有點太膚淺,至於其文化背景,及其但是美國社會我只是有個簡單的了解,也就是正是從這本書,我對於文學作品有了很大的興趣,同時對我對自己的性格產生了想法,對自己的優柔寡斷,對自己的懦弱,對自己的沒有主見,最大的優點也就是懶惰和無所事實,不求上進等似乎有很大的警告。

之前的一些想法沒有去執行,我要像湯姆索亞學習。也希望有迷茫的朋友也讀一讀這本說。

讀湯姆索亞歷險記有感600字(三)

湯姆·索亞是個調皮的孩子,他和同父異母的弟弟一起接受姨媽波莉的監護。他總是能想出各種各樣的惡作劇,讓波莉姨媽無可奈何,而他也總能想盡辦法來躲避懲罰。

一天,湯姆見到了可愛的姑娘貝基·柴契爾,她是柴契爾法官的女兒。鎮上有一個孩子叫哈克貝利·費恩。他的父親總是酗酒,父母一直打架,因此他跑出來自己生活。湯姆和他是好朋友。有一天他們約好晚上一起去墓地,卻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一幕。

他們看到魯濱遜醫生、惡棍印第安·喬和喝得醉醺醺的莫夫·波特。在他們混亂的廝打中,印第安·喬把醫生殺死了,然後又嫁禍於被打昏的波特身上。湯姆和哈克被嚇壞了,立了血誓決不洩密。波特被捕以後,湯姆十分內疚,經常去看望他。此時的湯姆事事不順,貝基生了他的氣,不再理睬他,波莉姨媽也總是呵斥他,他覺得沒有人關心他。子是,湯姆、哈克和村上的另一個孩子一起乘小船去了一個海島。可沒過多久,他們便發現村裡的兒門以為他們淹死了,正在搜尋他們的屍體。湯姆晚上悄悄回到了姨媽家,發現波莉姨媽正在為他的』死"悲痛欲絕。湯姆覺得十分慚愧。最終,他們三個人在村民們為他們舉行葬禮的時候回來了,等等。

湯姆是一個聰明的男孩,雖然他有時候很頑皮,但是他身上還是有許多東西是值的我們去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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