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的時候,一個老師丟了五塊錢,他說他把錢放在桌子上的,出去上廁所回來就沒了。恰好他出去那段時間我去過辦公室交作業,他一口咬定是我拿的,態度極其惡劣地把我罵了一頓還要我交出贓款。那時候我二年級。我知道我沒拿,我知道那是老師,但我沒有哭,他說一句「交出來」我就說一句「我沒拿」。他想動手打我的時候,我拔腿跑了。我徑直跑到了校長辦公室,把事情告訴了校長。校長帶著我去辦公室,在那老師的桌子底下找打了那張五塊錢紙幣。那老師四十來歲,卻不肯跟我道歉。他以為說一句「弄錯了」就算了?第二天我和我爸去學校,讓他當著全辦公室的老師跟我道歉。
大二的時候去小劇場那邊的教超買一包清風餐巾紙,刷卡的阿姨不知道怎麼回事算了兩包的錢。我說這紙怎麼漲價這麼快,而且和標籤不一樣的價格?她說她哪知道。我說你是不是刷錯了?她說怎麼可能,你不要耽誤後面同學。我說你查一查,她硬是不肯查,態度還很硬,那樣子就好像我胡攪蠻纏買不起一包餐巾紙。一起去的同學都說算了,我偏不,我硬是要求店長來跟我談。店長來了,查詢了記錄,證實了是那阿姨刷了兩包。他們賠了我一張一百元的教超購物卡,我只要求他不要為難那個阿姨。
大三的時候從紫金港圖書館去東區的路上,一輛飛馳的汽車一直猛按喇叭,一路的同學都皺著眉頭回頭看,默默地讓開了。我回頭看了一眼——我只是確定司機沒有喝醉或睡著,因為車子快卻很穩。我走到馬路中間,慢悠悠地就攔著路。那司機真是橫,停下車來搖下窗,破口大罵問我是不是「找死」。我說我找死,你怎麼不敢撞?一句話說完他走下車來想動手,我不屑地望了他一眼說:我已經打電話給保衛處了,你敢下手我絕不還手但我告到你傾家蕩產!他舉在半空的手愣是縮了回去。後來保衛處來了,那人潸潸地被帶走了。
有一次在杭州火車站,手裡提了個花瓶,後面抄上來一個男人一撞把我的花瓶撞得粉碎——不是什麼值錢的花瓶,我本來並不想計較。誰想那男的頭也不回就跑過去了,我追上去說你撞壞了我的東西。他說誰你叫不看著路。我說你從我後面衝上來我怎麼看。他說誰叫你不走到邊上一點,他說他急著買票上車。我瞄了一眼他的車票,九點十分開車,當時已經快九點了。他買了票拔腿就往候車室跑。我大喊了一聲「強盜」……他被保全攔下了,至始至終他都說他很急他沒錯。所以我們一直鬧到九點十五分,我的火車開始檢票了,他的火車已經開走了。
我從小就被教育害人之心不可有,但也從小被教育防人之心不可無。我父母從來不試圖只告訴我這個世界最美好的那一面,也從來不試圖只給我看這個世界最差勁的那一面。所以他們從來不曾只告訴我要善良,也從來不曾只告訴我要強硬。他們的言傳身教,都在告訴我:善良,應該成為一種力量,對抗邪惡的力量。
柴靜在首都記者的演講比賽,讓更多的人知道了郝勁松這個普通卻不平凡的律師。郝勁松當然是一個善良的人,但為了火車上的一張小發票把鐵道部告上法庭,舉起大旗揭露華南虎假照片,都是這個善良的人做的事。弘一法師說「以出世的心做入世的事」,直內方外,不正是這種堅持內心的正義去做一番正義的事業抗衡黑暗邪惡的勢力嗎?難怪朱子說這是「為己之切要」。
能用自己的正直,保護自己,如果順便還能對他人保護自己起點作用,這大概就是人最大的也是最好的善良。
善良不是軟弱,更不是只有忍耐一種途徑。曾國藩有一則故事,說他有天在軍中和一個人聊天,那人說:「胡潤芝辦事精明,人不能欺;左季高執法如山,人不敢欺;公虛懷若谷,愛才如命,而又待人以誠,感人以德,非二公可同日語,令人不忍欺。」是,令人不忍欺,是一種神一樣的境界,但問題是,這個世界太糟糕,沒人會不忍欺。所以曾國藩最後還是被欺負死了。
現代社會發展到今天,法治成為普適的一種價值,再也不是要教育善良的人們「忍無可忍,再忍一忍」的時代了,否則,我們為什麼還需要法律來保護自己?為什麼需要天理公道來保護自己?只要內心正直誠懇,為什麼不能「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為什麼一定要到「忍無可忍」才「無需再忍」?
或許有人會說,睚眥必報有什麼意思呢——但難道善良的人不再忍受欺負,就一定是睚眥必報嗎?當我們教育孩子「過猶不及,執兩用中」、教育他們要善良卻也要堅強、要善良卻也要學會保護自己、要善良更要努力讓善良成為維護正義的力量的時候,就一定會教育出睚眥必報的人嗎?
那孔子幹什麼還要以直報怨?就學上帝,把別人吐在你臉上的唾沫擦乾請他再吐一次好了啊!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這樣的人,只是想自己成佛成聖上天國,卻讓別人的罪孽加深了啊!
佛經上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一菩薩發現商隊中混進了一個強盜,而且這個強盜準備尋機把商人們殺害後搶走財物。菩薩自然不忍,尋思到:我殺了強盜,就犯了殺戒,就要墮入地獄,而不殺強盜,就會導到更多的生命被殺害。這是兩難。但菩薩以寧可下地獄也要拯救眾生的精神,把這個強盜殺了。
能忍人之所不能忍是德,但能祛人之惡全人之善,是大德。
菩薩心腸,金剛手段。
此所謂中庸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