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紅:公園
樹葉搖搖曳曳地掛滿了池邊。一個半胖的人走在橋上,他是一個報社的編輯。
「你們來多久啦?」他一看到我們兩個在長石凳上就說。「多幸福,像你們多幸福,兩個人逛逛公園……」
「坐在這裡吧。」郎華招呼他。
我很快地讓一個位置。但他沒有坐,他的鞋底無意地踢撞著石子,身邊的樹葉讓他扯掉兩片。他更煩惱了,比前些日子看見他更有點兩樣。
「你忙嗎?稿子多不多?」
「忙什麼!一天到晚就是那一點事,發下稿去就完,連大樣子也不看。忙什麼,忙著幻想!」
「幻想什麼?……這幾天有信嗎?」郎華問。
「什麼信!那……一點意思也沒有,戀愛對於膽小的人是一種刑罰。」
讓他坐下,他故意不坐下;沒有人讓他,他自己會坐下。於是他又用手拔著腳下的短草。他滿臉似乎蒙著灰色。
「要戀愛,那就大大方方地戀愛,何必受罪?」郎華搖一下頭。
一個小信封,小得有些神秘意味的,從他的口袋裡拔出來,拔著蝴蝶或是什麼會飛的蟲兒一樣,他要把那信給郎華看,結果只是他自己把頭歪了歪,那信又放進了衣袋。
「愛情是苦的呢,是甜的?我還沒有愛她,對不對?家裡來信說我母親死了那天,我失眠了一夜,可是第二天就恢復了。為什麼她……她使我不安會整天,整夜?才通信兩個禮拜,我覺得我的頭髮也脫落了不少,嘴上的小胡也增多了。」
當我們站起要離開公園時,又來一個熟人:「我煩憂啊!我煩憂啊!」象唱著一般說。
我和郎華踏上木橋了,回頭望時,那小樹叢中的人影也象對那個新來的人說:
「我煩憂啊!我煩憂啊!」
我每天早晨看報,先看文藝欄。這一天,有編者的說話:
摩登女子的口紅,我看正相同於「血」。資產階級的小姐們怎樣活著的?不是吃血活著嗎?不能否認,那是個鮮明的標記。人塗著人的「血」在嘴上,那是污濁的嘴,嘴上帶著血腥和血色,那是污濁的標記。
我心中很佩服他,因為他來得很乾脆。我一面讀報,一面走到院子裡去,曬一曬清晨的太陽。汪林也在讀報。
「汪林,起得很早!」
「你看,這一段,什麼小姐不小姐,『血』不『血』的!這罵人的是誰?」
那天郎華把他做編輯的朋友領到家裡來,是帶著酒和菜回來的。郎華說他朋友的女友到別處去進大學了。於是喝酒,我是幫閒喝,郎華是勸朋友。至於被勸的那個朋友呢?他嘴裡哼著京調哼得很難聽。
和我們的窗子相對的是汪林的窗子。裡面胡琴響了。那是汪林拉的胡琴。
天氣開始熱了,趁著太陽()還沒走到正空,汪林在窗下長凳上洗衣服。編輯朋友來了,郎華不在家,他就在院心裡來回走轉,可是郎華還沒有回來。
「自己洗衣服,很熱吧!」
「洗得乾淨。」汪林手裡拿著肥皂答他。
郎華還不回來,他走了。
(作為「隨筆三篇」之二首刊於1936年5月上海《中學生》第6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