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朝花夕拾的讀後感(一)
課本里經常出現魯迅先生的文章,它們都出自《朝花夕拾》這本散文集,所以這個暑假我讀了這本書。
《朝花夕拾》原名《舊事重提》,就是作者追懷青年時代的往事的收錄。既描寫了他對童年生活的回憶和對師友的懷念,又真實地書寫了戊戌變法和辛亥革命前後作者從農村到城鎮、從家庭到社會、從國內到國外所經歷的種種生活。也寫了許多關於兒童時代的趣事。魯迅先生小時候的生活,仿佛與我們現在的生活有些不同。魯迅在自家的百草園中與昆蟲做伴,上學後在書塾的後院裡嬉戲,這讓我們也能從中體會到當時生活的快樂
《朝花夕拾》中,給我影響很深的是《阿長與〈山海經〉》這篇文章。阿長是魯迅家給他請的保姆,這個鄉下人的要求很多,生活很不檢點:總之在私底下對別人指指點點;給魯迅講長毛的故事來嚇唬他;還害死了魯迅的隱鼠;睡覺擺人字形,差不多要要霸占整張床鋪……但就是這樣的阿長卻給魯迅買了他最想要的《山海經》,滿足了他的願望。
這本書她甚至不認得是什麼名字,卻趁回家的時候買了。這使魯迅對她的不滿全都消除了。因為長媽媽這顆未被舊道德泯滅的愛心,使作者憶起她,追念她,委實不易。魯迅寫了這篇文章,表達出自己對阿長的感激與懷念。
一個孩子因為一本書就滿足了,他的這份童心與天真在現在可能很少見了。現在的孩子們不知什麼時候變得很成熟,成人的世界吞噬了他們。父母的職位,家庭的富裕程度成了他們炫耀的資本。看到別人有好東西而自己沒有,就會向父母伸手要,好與別人攀比。每周的零花錢一個比一個多,花起錢來絕不遲疑……這些孩子們卻沒有想過父母賺錢是多麼的不容易,每周的零花錢是父母在崗位上辛苦工作的來的。我們要做的是關心父母,而不是向他們索要東西。當我們換位思考時,會發現自己做了多麼不該做的事啊。
所以我們還是保留一份童真,不與別人攀比,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我們童年的回憶將會是美好快樂的。
關於朝花夕拾的讀後感(二)
手捧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著從字裡行間透露出年少輕狂時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飄向了那份曾經屬於我們的逍遙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於它另類的名字一樣,這本膾炙人口的巨作,是魯迅先生在風燭殘年的歲月里寫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時的點點滴滴,心中還是會有當初的味道,想必還別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綻放的鮮花有了晨曦會顯得更加嬌嫩,到了夕陽西下時分去摘取,失去了剛剛盛開時的嬌艷與芳菲,晚霞的照射卻使它平添了一中風韻,那若有若無的清香在風的導送下,讓人浮想聯翩。像是在嘗一道佳肴,細細咀嚼,幼年時童真的味道留在心頭,慢慢漾開。 魯迅的作品可以說是獨一無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滿是好詞佳句的華麗。卻更能吸引讀者,仿佛在給你講故事一樣。
比如范愛農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總像在渺視。有比如「卻仍然看見滿床擺著一個」大「字」。這就是魯迅在描寫人外貌特徵和習性時的特別手法。他可以生動地表現出一個人的特點,又增加了幽默感。
魯迅不管是對他人的讚揚或批評以及對那人的各種看法,都豪不掩飾地寫出來。因此,我比較喜歡他的文章。例如〈阿長與山海經〉。內容大概是這樣的:長媽媽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討厭她,特別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極不好,但她也懂得許多有趣的禮節,是我不耐煩的。之後,她給我講「長毛」欺壓百姓的殘忍故事,他偉大的神力讓我敬佩。然後,在我極度渴望著《山海經》時,阿長為我買來了。我又一次對她敬佩。最後,她辭了人世,我默默為她祈禱。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對她態度的轉變,突出了阿長的樸實。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尋味,它反映著封建社會的種種陋習:有寫人吃血饅頭,吃人肉。人們迷信,古板,纏足,互相欺詐等等都受到了魯迅強烈的批判,也讓我不由得為那些人們感到悲哀。 魯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並不乏味。他是鄉下人,卻能和城裡人一樣去讀書。少了鄉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書達理。少了城裡孩子的嬌氣,多了一種大度氣派。他懷念在百草園無憂無慮的日子,與小蟲子們為伍,仿佛這樣的童年才夠味兒。趁大人們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覺的神速,鑽進百草園。油蛉在這裡低唱,蟋蟀也會來伴奏,魯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圓舞曲中度過的。枯燥,乏味,是對魯迅先生在三味書齋的最好的詮釋。稍稍偷懶一會兒,也會被壽鏡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裡去了?」喊回來,整天除了讀書還是讀書,閒來無趣。從書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爛漫,不經意間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許魯迅的文章真有什麼魔力吧,他用一個孩子處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鳴。有人說:要看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會寫文章,最主要還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沒有感情。老師也曾說過: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變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認魯迅確實厲害,他的一切話語雖然平淡樸實,熾熱的情感卻展露無疑。他希望與大自然真正擁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間流連,嚮往與小蟲子們打成一片的日子。讀著讀著,仿若年邁的老人頓時變成了一個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發著陽光般的氣息。
小的時候,自己也曾擁有過那樣的光輝世紀。喜歡坐在河岸邊看著鴨子從身前游過,頒著手指頭細數「一隻,兩隻……」;喜歡奔跑在林間小道,拋開心中的不愉快,盡情去笑,不用管禮數是否;還喜歡躲在一個隱秘的地方,看著同伴進進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後因為自己躲的技術太高超,無奈,只得向我低頭認輸。想到這裡,心中有種竊喜的感覺,說不上來是什麼。好象是一個小小的「陰謀」得逞了,又象是躲過了一場小小的「災難」。
我們的童年漸行漸遠,留下的是一個美麗的回憶。《朝花夕拾》,去領略一下魯迅的童年,慢慢體會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兒吧。瑣碎的記憶在《朝花夕拾》中重現,不一樣的年代,一樣的快樂,童年,惹人懷念啊。
關於朝花夕拾的讀後感(三)
《朝花夕拾》是魯迅的一部經典作品。()我在寒假裡讀了這本書,他給我的感觸很大。
魯迅的作品可以說是獨一無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滿是好詞佳句的華麗。卻更能吸引讀者,仿佛在給你講故事一樣。
比如范愛農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總像在渺視。有比如「卻仍然看見滿床擺著一個」大「字」。這就是魯迅在描寫人外貌特徵和習性時的特別手法。他可以生動地表現出一個人的特點,又增加了幽默感。
魯迅不管是對他人的讚揚或批評以及對那人的各種看法,都豪不掩飾地寫出來。因此,我比較喜歡他的文章。例如〈阿長與山海經〉。內容大概是這樣的:長媽媽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討厭她,特別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極不好,但她也懂得許多有趣的禮節,是我不耐煩的。之後,她給我講「長毛」欺壓百姓的殘忍故事,他偉大的神力讓我敬佩。然後,在我極度渴望者〈山海經〉時,阿長為我買來了。我又一次對她敬佩。最後,她辭了人世,我默默為她祈禱。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對她態度的轉變,突出了阿長的樸實。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尋味,它反映著封建社會的種種陋習:有寫人吃血饅頭,吃人肉。人們迷信,古板,纏足,互相欺詐等等都受到了魯迅強烈的批判,也讓我不由得為那些人們感到悲哀。
如今,中國還有很多陋習,我想我會改變它們,把祖國建設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