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論讀後感(一)
在《自殺論》這部著作中,作者依據自己在序中所指出的研究方法,首先確定了對自殺這個在其它學科中也有廣泛研究的問題進行了概念上的界定,以確定一個屬於社會學研究的專屬領域。作者通過一系列的努力最終對自殺做了一個概念上的界定,就是:「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並知道會產生這種結果的某種積極或消極的行動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死亡」。
接下來,作者主要通過對以前人們所認為的自殺的原因所做的研究進行分析,排除了引起自殺的原因與種族、遺傳因素、個人素質、心理狀態、精神病、自然條件、氣候變化無重大關係,或者說關係不大。最後確定了引起自殺的原因與經濟危機、政治危機、社會動盪、改朝換代、工作變遷生活變化等有著密切的關係。特別是在資本主義制度下,這種社會現象之所以會增多是由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社會分變細所造成的社會病態而引起的。
但是,自殺人數的多少和自殺率的高低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則有所不同。它們與不同的宗教信仰、文化程度高低和兩性差異關係很大。在這些自殺者中,作者又按照自殺的不同原因,把自殺分為三種類型,即利己主義自殺、利他主義自殺和由於社會混亂引起的自殺。
為了防止和消除自殺在著作的最後作者提出了一下的構想:1、對自殺者進行懲罰,不給他的屍體落葬,剝奪其公民權利、政治的權力和家庭的權力,沒收其財產,以警告其效尤者;2、對悲觀主義者採取必要的措施,使其精神狀態恢復正常;3、改進教育,培養人們的堅強性格,增強信念;4、重新發揮家庭在預防自殺中的作用;5、最主要的是恢復行會,建立不同職業的職業組織,使個人命運與集體組織聯繫起來。
總之,作者通過系統的研究,探索自殺的原因和它的規律性,寫出這部系統論述自殺的著作,這在社會學領域內是不多見的,應該說是對社會學的一大貢獻。而對於我個人來說。作者在本書中所體現的嚴謹的學術作風讓我驚訝和欽佩。在本書的開頭為了能給自殺做一個界定,作者不厭其煩的排除一個個前人的定義和一般人所認為的自殺。為本書研究自殺提供了一個自己特定的領域。後來組著又耐心地分析各種前人研究的關於自殺的原因。最後通過一系列的論證和梳理確定了引起自殺的原因。作者在本書中所體現的對於建立一門獨立的社會學學科的努力與思考也讓人折服。作者在本書中系統的實踐了他說倡導了社會學研究方法,而這正是社會學能夠獨立存在的最有力的依據。
自殺論讀後感(二)
說起自殺,似乎給人的印象一向是一種極端的結束方式,以生的終結徹底擺脫陷身世事的困擾,似乎死了就能一了百了,自殺論的讀後感。不知是否社會越發達人內心反而越脆弱,或者是平日裡背負太多,一點不經意的小事都會成為駱駝身上那根最後的稻草,居高不下的自殺率顯然已成為許多人關注並為之困惑的焦點,然而,自殺是什麼樣一種行為,這種行為背後可以挖掘出什麼,很多人都有意無意忽略了。但是,早在1897年,法國著名社會學家迪爾凱姆就已經出版了他的著作——《自殺論》,該書認為,當個體同社會團體或整個社會之間的聯繫發生障礙或產生離異時,便會發生自殺現象。利用社會統計的方法,將自殺分成了利己型自殺、利他型自殺、反常的自殺三種類型,充分展現了性別婚否宗教信仰等各種社會事實對「自殺」這一行為造成的影響。更提出一個觀點:即便是看起來完全屬於個人意志的自殺,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社會的產物、被社會事實所決定。而且,這個現象可以被經驗地描述出來。這本書也此成為社會學裡經驗主義定量方法論的發軔之作。帶著疑慮,筆者翻開了《自殺論》在全書開篇,迪爾凱姆先對「自殺」這一概念作了詳細的界定,並且說明了為什麼從個人心理層面研究自殺沒有意義,有意義的是自殺率。很顯然,作者一開始就將「自殺」作為一種社會現象而非個人行為去研究,由此延伸出去,開始分析氣候、環境等各種因素對於自殺率的影響。但是,從長篇累牘的描述抽絲剝繭,我們可以很容易發現作者寫「非社會因素」的原因其實僅僅在於為了證明氣候等自然環境因素不影響自殺率,有影響的是「社會因素」,譬如宗教信仰、婚姻狀況等。在對變數與變數之間關係的分析中,逐步深入,試圖找出理論上的解釋。
生命是一杯清水,加進泥沙,它就讓你渾濁;放入茶葉,它就回報你四溢馨香。生命是一張白紙,灑上塵埃,它就變成荒漠;塗上七彩,它就回贈你瑰麗花園。每個人都是生命的主人,手持歲月的絲條,我們在編織著奇蹟,要讓生命放射灼灼之光,我們需要學會善待生命。善待生命,讓生命之色美麗不改。
自殺論讀後感(三)
讀罷此書,頭腦中沒有一點清晰的印象,這是讀經典著作後的常態。但翻閱筆記及翻看目錄後,一條清晰的邏輯思路就出來了。迪爾凱姆首先定義了「自殺」,他認為,自殺是由死者自己完成並知道會產生這種後果的某種積極或消極的行動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死亡。由此可以看出,自殺是死者的主動行為,而非被動的。但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死者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呢?這是作者主要探討的問題。迪爾凱姆論述了此前各種研究中自殺與非社會因素的關係。非社會因素包括個人的心理因素、生理狀況、自然環境及仿效行為。個人認為一個人的自殺行為固然會受到非社會因素的影響,但這些非社會因素絕不是造成自殺的決定性因素,更不能作為解釋社會自殺率的最終依據。不過,迪爾凱姆在書中表明:影響自殺的非社會因素是不存在的,不論是利己主義自殺、利他主義自殺,還是反常的自殺,都是社會環境影響的結果。
迪爾凱姆通過做了縱多比較和考察了縱多資料後,()油"瘋子最多的地方是自殺最少'得出神經錯亂不是自殺的最終的根源。比較了各國的酒的消費量和自殺率的關係,得出了酗酒跟自殺的關係是虛構的。新教的自殺率比天主教和猶太教高,比較研究後發現「天主教和新教之間唯一的基本區別是,後者比前者在更大的程度上允許自由思考」。表現在:「天主教徒自然而然地接受它的教義,不加思考。他甚至不能對它的教義進行歷史的檢驗,為了使傳統不致發生變化,巧妙地建立了一整套權威的等級制度。一切變化都是天主教思想所厭惡的」。而新教與此不同,新教徒是信仰的創作者,聖經掌握在他手上任何解釋都不能強加與他。由於猶太教的人數比較少,所以他們就得用很強的共同信仰來抵禦輿論的敵意,因此天主教和猶太教的宗教一體化比新教強,所以宗教的一體化與自殺率成反比。無論宗教還是家庭生活,如果集體意識,集體感情越強,對自殺的免疫能力就越強。這是通過比較宗教之間。單身者和已婚者。喪偶者之間的自殺率而得出來的。最後他提出即便看起來完全屬於個人意志的自殺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社會的產物,被社會事實所決定,所以要研究自殺,必須從社會因素著手---社會道德規範。
看了《自殺論》這本書之後,我被涂爾幹那種敢於突破傳統,確立新思想,講究證據,多方面來分析問題的精神深深感染了。對與錯綜複雜的社會問題,我們不能憑感覺就以一概全,要善於發現,敢於探索。對於社會學專業的我,要學會用全面的觀點來分析問題。這是我看完<自殺論>最大感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