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一年,在一個小縣城裡邊,我生在一個小地主的家裡。那縣城差不多就是中國的最東最北部——黑龍江省——所以一年之中,倒有四個月飄著白雪。
父親常常為著貪婪而失掉了人性。他對待僕人,對待自己的兒女,以及對待我的祖父都是同樣的吝嗇而疏遠,甚至於無情。
有一次,為著房屋租金的事情,父親把房客的全套的馬車趕了過來。房客的家屬們哭著訴說著,向我的祖父跪了下來,於是祖父把兩匹棕色的馬從車上解下來還了回去。
為著這匹馬,父親向祖父起著終夜的爭吵。「兩匹馬,咱們是算不了什麼的,窮人,這匹馬就是命根。」祖父這樣說著,而父親還是爭吵。九歲時,母親死去。父親也就更變了樣,偶然打碎了一隻杯子,他就要罵到使人發抖的程度。後來就連父親的眼睛也轉了彎,每從他的身邊經過,我就象自己的身上生了針刺一樣;他斜視著你,他那高傲的眼光從鼻樑經過嘴角而後往下流著。
所以每每在大雪中的黃昏里,圍著暖爐,圍著祖父,聽著祖父讀著詩篇,看著祖父讀著詩篇時微紅的嘴唇。
父親打了我的時候,我就在祖父的房裡,一直面向著窗子,從黃昏到深夜——窗外的白雪,好象白棉花一樣飄著;而暖爐上水壺的蓋子,則象伴奏的樂器似的振動著。
祖父時時把多紋的兩()手放在我的肩上,而後又放在我的頭上,我的耳邊便響著這樣的聲音:
「快快長吧!長大就好了。」
二十歲那年,我就逃出了父親的家庭。直到現在還是過著流浪的生活。
「長大」是「長大」了,而沒有「好」。
可是從祖父那裡,知道了人生除掉了冰冷和憎惡而外,還有溫暖和愛。
所以我就向這「溫暖」和「愛」的方面,懷著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1936.12.12
(署名蕭紅,刊於1937年1月10日《報告》第1卷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