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小說的讀後感(一)
讀了《莫泊桑短篇小說精選》中的《我的叔叔於勤》有許多內心的想法,在文章中,「我的叔叔」於勤有了錢,「我們」全家希望他早日回來可以給我們帶來幸福、奢華的生活,但通過這次旅行,「我們」在船上看到了他,他是一個又老又窮的賣牡蠣的老水手。「父親」和「母親」都躲著他,因為他沒有錢,從船長口中得知,他沒有回自己家鄉的原因是:他在哈佛爾還有親人,不過他不願意回去,因為他欠了他們的錢。
我有點同情於勤,他從以前的「流氓」變成「賣牡蠣的老人」了,他有本領,能自力更生了,他已經在慢慢的改變了。如果我是克麗絲,一定會和他相認,會給他改過的機會,所以「我的母親」她的做法,我不贊同。
莫泊桑寫的小說反映了當時社會對人的不公平,使人見利忘義,顯示當時人那虛榮驕傲的人性弱點。
《關脂球》這篇文章表達了主人公對侵略者的仇恨和蔑視,我讀著讀著,越來越憤怒了,想到在開始,女主人公曾經好心的把自己的食物分給大家,而在最後結尾之中居然被人嘲笑,讓我非常的可憐她,同時對嘲笑她的人感到可悲。
想到我現在的生活,我覺得自己很幸福,生活在那麼好的家庭,有父親的疼愛與關心,能有一個很好的學習環境,每天都開開心心,沒有煩惱,生活的很充實。
這本書的內容讓人回味無窮,而一個個主人公的經歷卻讓我不由得生起很多感觸。
看完小說的讀後感(二)
讀過張愛玲的天才夢,我的心中感慨不已。
誠然,張愛玲是中國文學史上少有的著名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學天賦在孩提時代便體現的淋漓盡致,尤其後來仍可以將這份天賦發揚光大,沒有重複方仲永的舊路,實屬難能可貴。我喜歡她的文字,喜歡在她的文字中沉迷;喜歡她的性情,喜歡在她的性情中沉思。但是,我並不喜歡她,我只是單純的喜歡她的文字,她的性情。
有時,我覺得我們是那樣的相似,但又是那樣的不同。如她,我同樣厭惡人群,討厭應酬,不喜歡結交朋友,更不會說那所謂的『人』話;如她,我的思想深處同樣蘊藏著悲觀的底色,還有一絲若隱若現的厭世情懷。從表面來說,不同的是她是作家,是文學的創造者,是生活大寫的人;而現在的我,只是一個可以拿筆,可以寫字,可以有夢的人。但說白了,我們同樣都是在唱生命之歌。
人們大都喜歡在晚上做夢,正如我的文字一樣,只有在夜深人靜,萬家燈火進入夢鄉之際,才開始在白宣紙上淡淡流淌,流淌成我那相依相守的文學夢。我寫文章從來沒有規律,沒有法則,只是隨心情而記,記下的必是內心最真實的感受,也許你不喜歡,但那卻是來源於自然的最初的靈感。
我一直以為我可以永遠這樣簡單的寫下去,寫我想寫的,寫我的夢,寫我的情。可誰曾想到喜歡在夜間盡情追逐文學夢的游者,卻也會在陽光下迷失自我。是的,黑暗並不可怕。它雖可以藏匿榮譽,美德,高尚,但也可以埋沒虛偽,罪惡,低俗。黑夜反而讓人感覺安全,倒是光明,亮的讓人學會了虛偽,讓人忘卻了自己。陽光下的世界五彩繽呈,人的虛榮心在對比中才會膨脹,人與人的差異往往使人自己蒙蔽雙眼而迷失方向。我再也不甘心,不甘心只成為會寫字得人,只要能『編出』『天之驕子』愛看的東西,我必能一舉成名,擁有權力金錢,而寫他們愛看的東西就如同在陽光下走路一樣簡單,陽光下我們可以很容易看清他人。
正如想像中的一樣,編東西簡單之極,狂話三千還不易如反掌,我幾乎寫到不能停筆,一個個「人中龍子」在我的虛捧中神遊三宮,我得到了想要的一切。可是,漸漸地,我厭倦了寫字,厭倦了生活,更厭倦了自己。為何有了金錢卻感受不到快樂,有了權力就沒有了知己,我到底想要什麼。黑暗中我撕碎了所有的紙張,一如我那蒼白的世界。
我被嚇出一身冷汗,喔,還好只是一場虛無的夢。睜開眼睛,四周仍是一片寂靜的黑暗,原來剛才想著想著睡著了,夜空中點點繁星在提醒人:宇宙之大,人何其渺小也。帝王諸侯到頭來不也沉入歷史的塵土而不見了蹤影。做好一個凡夫俗子應該做的便夠了,我想起了海子,想起了春暖花開,面朝大海。
看完小說的讀後感(三)
我挺喜歡看張愛玲的小說的,但是有時候感覺人物的性格非常難揣測。
她的成名小說好像是《傾城之戀》,但是我更喜歡《第一爐香》。其實兩篇都寫的是一個題材,大背景也差不多,人物背景和境遇不同而已。
張愛玲小說里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不論是小姐,太太,還是丫頭,平民,每個人都很有心計,說話之前都得想到厲害關係,仿佛那個時代的人都這樣?不得而知了
《第一爐香》寫的是薇龍隻身在香港讀書,由於生活拮据,不得已來投靠做過姨太太,現在是上流社會交際花的姑姑。
一次偶爾機會認識了喬琪喬,一個混血的,上流社會的公子哥。她明知他不過是個富家花花公子,但還是愛上了他。為了和他在一起,接受姑姑的安排。後來她如願和喬琪結婚。但還是忙碌,為姑姑弄錢,也為喬琪弄錢。
整個故事裡,我最不能明白的就是喬琪喬這個人。
張愛玲小說里,對女性的心理都有很細()致的描寫,但是對男人的心裡總是懷著揣測。並不做具體的描寫。
喬琪這個人,如果說他不愛薇龍,但「他從來沒有對她說過謊」;但是,如果說他愛薇龍,卻看著薇龍為了他在上流社會交際也不心疼不顧及。就像他說的,自己過慣了舒服日子,又沒什麼本事,父母子女又多,像他這樣不受寵的,也不會分到多少財產。因為這樣嗎?真是不明白他怎麼想的。
為了好日子就什麼都不管嗎?想不明白。
也許也只有張愛玲才能說明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