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在遇事忍耐上中國人是舉世無雙的,那麼在消極避世上中國人的名聲就更大了。這一點我認為也是社會環境的產物。在一本英文經典小說《湯姆·布朗的學生時代》中,布朗的母親在他臨行時囑咐他要「抬頭挺胸,坦率回答別人的問題」,然而中國母親與兒子分別時通常的囑咐卻是「不要管人家的閒事」。這恐怕是再明顯不過的對比了。這種不同是因為在一個人權得不到法律保障的社會中,消極避世是最安全的政策,它有一定的吸引力,有西方人很難理解的吸引力。
消極避世也並非人們的自然屬性,而是我們文化有意識的產物,是在特殊環境下我們古老智慧的有意識薰陶的結果。法國文藝批評家兼歷史學家丹納(Taine)說過,美德與惡習有如紅糖與硫酸。如果不這樣絕對地看問題,我們至少也可以贊同以下這個普遍的道理:即任何一種美德,如果在社會上推行後確有明顯效果,這種美德就會被普遍鼓勵,並被認為是生活的一部分。
中國人消極避世的習慣有如英國人出門帶雨傘,因為政治氣候對那些試圖單獨做點冒險事業的人來說,總是不大正常。換句話說,消極避世在中國有明顯的「活命價值」。中國青年與外國青年一樣,都有公眾精神。中國的那些熱血青年與任何其他國家的青年一樣都對「參與公共事業」表示出極大的熱忱。但是大約在25~30歲之間,他們都變得聰明起來了(如人們常說的那樣「學乖了」),獲得了消極避世的品德,從而大大有助於他們的老成溫厚等文化習性的養成。這種品德的獲得,有些人是得力於聰慧的天資,另一些人則因為自己曾吃過一兩次虧。所有的老年人都很穩重,因為所有的老滑頭們都學到了消極避世的好處,在一個人權得不到保障的社會,吃一次虧就夠嗆了。
消極避世的「活命價值」是基於這樣一個事實,即由於個人權利缺乏保障,人們參與公共事業——「管閒事」——就有相當的危險。我們有兩位膽子最大的記者,邵飄萍與林白水,1926年在北平未經審訊就被滿洲軍閥槍斃,於是其他記者自然很快就領悟了消極避世的好處,變得「聰明起來」。中國最成功的記者是那些沒有任何自己觀點的人。像中國所有的開明紳士一樣,像西方外交家們一樣,這些記者一般不對人生大事作任何評論,特別是當前最急需解決的問題,並像他們那樣,對此感到自豪。(中國一家歷史最久,規模最大的日報,《申報》,以前曾以自己的編輯方針出名,並樂此不疲,即⑴登載國外而非國內之事;⑵處理看不見摸不著的久遠之事而非眼皮底下的問題;⑶討論一般而非具體的問題,如「勤奮的重要」,「真理的價值」等等。)然而他們又能做什麼呢;一個人可以有參與精神,那是在個人權利有保障的條件下,他只要注意不犯誹謗罪就行了。然而沒有這種保障的時候,我們自我保護的本能告訴我們,消極避世是我們個人自由的最好的憲法保證。
換言之,消極避世並非一種崇高的道德,而是一種在沒有法律保護下的不可忽視的處世態度。它是自衛的一種方式,我們培育這種品質,正如烏龜培育自己的甲殼一樣。中國有名的淡漠的凝視僅僅是一種自衛的凝視,有其深刻的文化與自律的背景。這一點可由以下事實證明:中國的強盜土匪們並不依賴法律的保護,所以他們沒有這種消極避世之好,他們是我們所知道的中國最勇武、最有騎士精神、最有參與精神的階層。中國的騎士精神被稱為「豪俠」,並總是和《水滸》中的強盜聯繫在一起。人們在閱讀過程中,對這些英雄人物的生活和冒險活動產生共鳴,產生了一種間接的經驗,從而感到很愉快,這就使諸如此類的小說大受歡迎,正如美國許多老處女們欣賞埃莉諾·格林①一樣。於是,強者有參與精神,因為他們有力量參與,溫順者——他們占人口的大多數——消極避世,因為他們需要保護自己。
①埃莉諾·格林(Elinor G1yn,1864~1943),英國女小說家。
這一點可由魏晉歷史來充分說明。當時文人們不參與國事,並因此受到人們讚賞,結果國勢衰微,北部中國繼而被北方驃悍的民族所征服。魏晉的文人崇尚飲酒和「清談」,醉心於道家的虛幻境界,煉長生不老之丹。這是自周漢以來中華民族政治上最消沉的一個時期,代表了民族退化的頂點,導致了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淪亡他族的結局。這種對消極避世的狂熱追求,是不是人的天性?如果不是,又作何解釋?歷史明確無疑地揭示了問題的答案。
漢末前後,中國的文人學士們並非對世事痳木不仁。事實上,政治批評在這個時期是最激烈的。當時文人學士的首要人物及「大學生」有3000多人,他們積極參與時政的討論,對國家政策或皇親國戚們的行徑作了堅韌無畏的抨擊,甚至敢於對宦官太監乃至皇帝表示不滿。然而由於沒有憲法保障,這個運動被宦官鎮壓下去了。二三百個學士,有的是全家,都被處死、流放,或監禁。這是在公元166至169年發生的事,史稱「黨錮」。這次鎮壓如此徹底,如此廣泛,整個運動即刻夭折,它的影響也持續了一百多年。從此就開始了對消極避世的崇拜和對酒、女人、詩、道家神秘主義的狂熱追求。有些文人學士甚至在深山築泥屋藏身,屋內無門,只修一小窗,供送食用,如此至死。另一些學士則喬裝為樵夫,並謝絕親友來訪,以免被人認出。
隨即又產生了竹林七()賢。劉伶,一個了不起的詩人,常常數月不停地痛飲。他坐車旅行,通常攜一壺酒,一把鐵鍬,一個僕人。出發前,劉即囑咐僕人:「死,便埋我。」人們對他很崇拜,並稱之為「賢」。當時所有的文人學士都傾向於要麼過純粹的田園生活,要麼極端地耽於聲色,要麼極端地膚淺。另一位大詩人阮鹹與其侍女有不正當關係。一日正在外與朋友飲宴,忽然聽說妻子把這個侍女遣散了,他立刻向朋友借馬去追趕那位侍女,追上後將她扶上馬,帶到酒宴上朋友們面前。就是這樣一些人他們以自己的慧黠受到人們的欽佩。人們敬佩他們猶如小烏龜敬佩大烏龜厚實的甲殼。
這裡我們似在確切指出我們政治體制的致命弱點,並探討消極避世的來源,也正是這個消極避世方能解釋「中國人缺乏組織能力」這個狼藉的聲名。根治的方法似乎很簡單,只要給民權以憲法保障即可,然而現在仍舊沒有人看到這點的深遠意義。沒有人渴望獲得這種保障。沒有人真心地要求這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