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兆元編著的《文化人類學教程》一書中曾寫到:宗教是一種把支配人們日常生活的異己力量幻想為超人間力量的社會意識形態。在人類社會中,宗教是客觀存在的一種歷史現象,它與人類的物質文明、精神文化生活的各個領域和層面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隨著宗教的發展,它逐漸形成了對超自然力量信仰想適應的一整套宗教教義、宗教戒律、宗教經典、宗教制度、宗教組織和宗教活動的體系。在現實生活中,宗教還是一種社會實體、社會組織、是一種不可忽視的社會力量。
本書對其總結為三點:1、解釋功能2、文化交流功能3、教育功能。
探索、研究和解釋自然現象、社會現象和精神現象是人類文化領域中最為重要的任務之一,宗教文化在這方面擔任了前科學的解釋功能。當人類難以用理性和實證方法來解釋世界現象時,宗教文化就通過其特有的直觀性、猜測性的幻方式來填補這個「真空」而作出種種解釋,具有前科學時代解釋世界的特殊功能。
人類的文化是多元的。宗教作為一支獨特文化元,它在世界各種文化的相互影響中,具有特定的交流功能。印度佛教自釋迦牟尼創立以來的2000多年歷史中,佛教文化由印度傳播到東亞、東南亞、南亞廣大地區,影響十分深遠。在佛教文化的傳播過程中,各國通過對佛經的翻譯、注釋和創新,不僅發展了佛教本身,而且成為東方文化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宗教教育是宗教文化得以源遠流長的基礎。這是以宗教教義為核心,通過一定的制度,以不同的方式對信教者進行的宗教教育。宗教教育的方式多種多樣,歸納起來大致有五種,即堂式教育、學校教育、神職教育、傳播教育和親職教育。
中國是一個多種宗教並存的國家,信教者有一億多人。佛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在中國都有傳播;此外,還有中國固有的宗教--道教,以及薩滿教、東正教、東巴教等。回、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塔塔爾、烏孜別克、塔吉克、東鄉、撒拉、保全10個民族信仰伊斯蘭教;藏、蒙古、珞巴、門巴、土、裕固族信仰藏傳佛教(也稱「喇嘛教」);傣、布朗、德昂族信仰小乘佛教;苗、瑤、彝等民族中有相當一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漢族中有些人信仰佛教,也有部分人信仰基督教、天主教和道教。
對於一個如此複雜的大社會,宗教對其的影響自然不可輕視。
宗教提供一種認識世界的方式,一套評判社會行為的價值觀念和道德體系。作為一種社會實體,宗教又有它實體方面的社會功能,()它為社會提供一種組織社會的形式,一套調適和整合、凝聚社會的機制和體系。宗教的社會功能是上述兩種功能的綜合,成為社會的一種控制系統。宗教乃是人類社會生活之結合的標誌和象徵,起著團結整個社會的作用,從而把宗教視為社會存在的根本結合因素,具有構成社會標準價值體系的功能。中國一個如此大的國家不僅地域廣闊,而且人口眾多,假想沒有宗教的存在,大概會為如此的地域分布而遜減一分色彩,還會導致缺乏一定的凝聚力吧!
宗教在日益增多的國際交往中,也為增進各國人民的友誼做出貢獻。通過宗教界的國際友好交往,可以與國外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徒開展聯繫,增進了解,加強合作。這對於宣傳我國的改革開放政策,促進國家的經濟建設,壯大我國的綜合國力,反對戰爭,保衛世界和平以及促進科學文化的交流,都有積極作用。例如,中國、韓國、日本三國佛教界的友好交流,對於二戰以後增進三國人民之間的友誼,維護亞洲與世界和平做出了重要貢獻,被趙朴初居士譽為「黃金紐帶」關係。我國佛牙、佛指舍利巡禮緬甸、斯里蘭卡和泰國,對於密切我國同這些國家的傳統友誼,宣傳我國的和平外交政策,提高我國的國際地位,具有獨特的作用。所有這些,充分發揮了宗教的國際交往功能。此外,通過與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和海外僑胞宗教徒的聯繫,在愛國一家的基礎上,為促進祖國統一,實行「一國兩制」的構想發揮了積極作用。
可見宗教在今天的作用仍然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宗教在文化人類學研究之中具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