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法讀後感(一)
新義務教育法的誕生,標誌著我國義務教育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它是在對我國依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經驗總結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導和保障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制度與準則。法律將維護教育的公平公正、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一項重要指導思想,並重點對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保障義務教育投入、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方面問題作出了規定。新法律著力建立和完善促進義務教育發展的各項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創新、有突破,為我國義務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真正以人為本,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孩子、所有學校、所有老師的基本權利,這是我讀新《義務教育法》第一條到最後一條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義務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個立法理念是以學生髮展為本,真正給學生以發展的空間,同時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充分的發展空間。「新的《義務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還有統一性和強制性。這三個基本支點,雖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為,但是對於教育工作者轉變觀念卻非常關鍵。」
新法明確了對義務教育質量的要求,第一次將素質教育明確寫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強調要把德智體美有機地統一在教學的活動中。這些內容必然影響到校長的辦學思想和教師的教書育人行為。同時,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也必須肩負起提高義務教育階段質量的責任。
我們在追求一種教育理想,一種發展的理想,這種理想我們並不強求最後百分之百地實現,事實上,在追求的過程中,每個人、每所學校都會得到真正的成長,而每個人、每個學校真正得到發展了,才是實實在在的素質教育目標實現。
義務教育法讀後感(二)
提高師德修養,是時代向我們提出的要求,也是《義務教育法》賦予我們的義務,在實施素質教育的今天,我們作為教師必須轉變觀念,樹立教育新風。通過學習《義務教育法》,有了深刻的體會。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訴我們,教育必須有明確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決人的發展問題,喚起學生精神世界能動、自主的能力,培養學生成為社會所需的人才。《義務教育法》要求我們教師應當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於職守。教師必須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
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服務於學生,同時也是每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職。師魂即師愛。但在實際工作中做到這一點,卻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師要對每位學生的發展負責,尊重他們的人格,在求知的過程中,幫助他們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培養他們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這樣才可稱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今天,作為我們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過去的應試教育一套而不放,應該讓學生走進更廣闊領域學習,力求全面發展。真因為由於這樣的原因,導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師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師的觀念陳舊,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陳舊,只求學生智育的發展,不求全面培養,同時又缺乏心靈的溝通,這是其一,基二,教師在應試教育的框架下,缺少應有的心理品質,缺少愛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質教育的考核機制,導致教師在追求升學率中增加了壓力,總之,有什麼樣的教育理念,就有什麼樣的師德表現。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師德風範,那就得不斷地更新自己的學識,身為傳人之「道」,解學生之「惑」,教師必須具備廣博的知識,才能滿足學生的需求。知識時代,教師必須隨時代的發展,更新知識。
這段時間通過學習,深刻地認識到: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須不斷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為形成良好的師德風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後勤保障工作,更好地為學生服務,愛崗敬業,使自己成為一名高素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義務教育法讀後感(三)
新義務教育法的誕生,標誌著我國義務教育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它是在對我國依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經驗總結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導和保障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制度與準則。法律將維護教育的公平公正、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一項重要指導思想,並重點對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保障義務教育投入、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方面問題作出了規定。新法律著力建立和完善促進義務教育發展的各項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創新、有突破,為我國義務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證。新《義務教育法》的頒布實施,對於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新《義務教育法》的誕生標誌著我國義務教育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對全民族素質的提高和國家未來的發展,都將產生積極的作用。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是改革開放以來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開放、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必然,為學校辦學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義務教育法》中,四處提到特殊教育,充分體現了這屆政府人文化的關懷和親民的思想。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提升對弱勢群體的法律保障,讓這些有殘障的孩子、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黨對他們的這種關懷。從這一點上看,新《義務教育法》凸顯了政府構建和諧社會和以人為本的理念,讓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奮和欣慰。
少年強,則中國強。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關注他們的發展,培養他們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是歷史賦予教師的光榮使命。
《新義務教育法》從過去吸取經驗、教訓,立足於國家的未來,新《義務教育法》指出:教育教學工作中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將德、智、體、美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回想過去,在這幾十年來,義務教育所面臨的情況發生了變化,義務教育在發展中面臨一些新的問題和挑戰。因為黨和國家對教育的發展提出新的要求,成功的經驗需要總結吸納,有新出現的問題需要解決。所以新的義務教育法肩負歷史的使命產生了。
我讀了新義務教育法,感覺到新義務教育法更能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完善。首先新法更體現了公益性,就是明確規定「不收學費、雜費」。公益性和免費性是聯繫在一起的,對農村而言,從今年到明年要全部免除學費、雜費,就涉及到國家很大的財政問題,可見政府是下了決心的。這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國家一些落後地區孩子上學的積極性和全面性。
新法規定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誰違反這個義務,誰就要受到法律的規範。家長不送學生上學,家長要承擔責任;學校不接受適齡兒童、少年上學,學校要承擔責任;學校不提供相應的條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規範。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新法的強制性以及法律責任。同時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一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明確作為一名人民教師,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尤其對其中第二十九條「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和變相體罰」感觸頗深。教育的核心就在於讓兒童始終體驗到自己的尊嚴感。「自尊和受人尊重是人生存的一種基本需要。」在教育工作中,我們常常會看到這樣的現象:哪怕是一個不十分出色的孩子,只要老師關心他,重視他,為他提供各種機會,他也會成為一個優秀的孩子。為此蘇霍姆林斯基曾告誡說:「在影響學生的內心世界裡,不應該挫傷他心靈最敏感的一個角落——人的自尊心。」教師應樹立真心誠意對待學生,誠心誠意把學生當主人的觀念,使他們在信任與被重視的良好的教育氛圍中健康成長。而第四章第二十九條「教師在教育學生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作為老師,應本著一切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誠和全身心的愛走進學生的心靈,在教育學生時,應講究方式,注重藝術,三思而後行。面對那後進的、犯錯誤的學生,老師應該怎麼辦呢?首先是要放平心態,用發現的目光來看待學生。即使在最難教育的學生面前,也要信心百倍,透過學生氣人的一面,看到他可愛的一面,看到他的熱情上進。作為教師,要承認學生的個體差異,允許學生在學習上產生錯誤。試想:如果學生這也會了,那也不錯了,還需要老師的指導和幫助嗎?
蘇霍姆林斯基說:「老師無意間的一句話,可能造就一個天才,也可能毀滅一個天才。」因此教師一定要用仁愛之心和寬容之心對待每一個學生,尤其是不要傷害學生的自尊心和人格。我們在追求一種教育理想,一種發展的理想,這種理想我們並不強求最後百分之百地實現,事實上,在追求的過程中,每個人、每所學校都會得到真正的成長,而每個人、每個學校真正得到發展了,才是實實在在的素質教育目標實現。
這就是我讀了新《義務教育法》的心得體會。